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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严把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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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新冠引起的肺炎疫情继续蔓延

我国防疫物资出口数量不断增加

严格提高防疫物资的出口质量

●目前海外疫情加速扩散,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是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共同应对世界公共卫生危机的重要措施。

●中国是医疗物资生产大国,针对疫情防控的诉求,中国各种呼吸机、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重要医疗物资的生产能力迅速恢复,实现了扩张生产,为比较有效的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普法:严把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

●公司、领域、监督管理部门等多个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切实做好防疫物资出口等各项工作,严格控制防疫物资出口质量。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杜晓

□实习生黄玉敏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4月17日召开会议,拆除国内外新冠防治肺炎疫情的管理情况,研究部署抓紧细致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解体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开展当前经济事业。 会议表示,要切实扩大对外开放,保障国际物流顺利,严格管理防疫物资出口质量,推进共同建设“一带一路”的优质快速发展。

普法:严把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

目前,全球新冠引起的肺炎疫情持续蔓延,中国以外的累计死亡病例接近21万例。 我国作为防疫物资的出口生产大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管理防疫物资的出口质量,为维护世界公共卫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普法:严把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

加强出口质量监督管理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据中国海关统计,3月1日至4月25日,全国主要防疫物资价值550亿元,包括口罩211亿个、防护服1.09亿个、医疗护目镜3294万个、患者监视器11万台、红外线温度计929万个、外科手套7.63亿个。 我国主要防疫物资的出口从4月初的日平均10亿元到中旬的20亿元,再到最近的25亿元以上,呈现出明显的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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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商务部业务统计,截至4月25日,74个国家和地区、6个国际组织与我国公司签订了192批医疗物资商业采购合同,累计金额达到14.1亿美元。 72个国家和地区,8个国际组织与我国公司开展了129批商业采购谈判。 中国31个省区市采用市场化采购方法,向191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防疫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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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化疫情预防管理的国际合作,共同应对世界公共卫生危机,商务部、海关厅、国家药监局于3月31日发布了《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年第5号公告),从4月1日开始新型冠状病毒检查试剂、医疗口罩、医疗防护服、呼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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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管理的公告》(年第12号公告),要求加强非医疗口罩出口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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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关总署网站报道,第五号公告发布以来,海关通过贸易、邮件、快递、跨境电子商务等途径,检查非清单公司没有生产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物资1120.5万件,其中口罩9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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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许多海关没收了不合格出口防疫物资。 4月8日,南京海关所属南京禄口机场海关没收不合格出口呼吸机,货物未按规定显示医疗器械登记证生产公司的消息。 4月3日,太仓海关检查了没有医疗器械产品登记证书的出口口罩,共计没收了7500个。 4月1日,北京海关通过空运渠道发行,将北京某生物科技企业出口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查试剂谎报为“快速检查试纸卡”,企图逃避海关监管,与300箱新型冠状病毒检查试剂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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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芬兰政府高官4月8日、4月7日从中国广州运来的医疗用口罩和呼吸器口罩不能满足检查后在医疗环境中采用的标准。 在4月9日举行的外交部例行记者招待会上,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对此表示:“根据中方有关部门的初步理解,相关物资由芬兰方面通过中间商自行商业购买,以医疗口罩以外的名义向中国海关申报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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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全球发生后,相关公司增加了口罩等防疫物资的产量,但有些公司出口口罩等防疫物资,没有以医疗口罩的名义向中国海关申报出口,但有些国家通过中间商自行购买这些口罩,医疗环境 》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药快速发展与战术研究院副研究员邓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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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的有序报关,海关总署设立了专业工作小组,加强医疗物资出口业的组织指导,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查试剂、医疗口罩、医疗防护服、呼吸机、红外线体温计等出口医疗物资,严格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制造 支持公司以电子方式提交相关说明。 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坚决调查防疫商品侵权行为。 对出口假报虚假申报、夹入、假充真、不合格假合格等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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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海关总署发表年第53号公告称,为了加强医疗物资的出口质量管理,按照进出口商品检查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从公告发表之日起对“6307900010”等11种商品编号项目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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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优化监管措施

继续增强打击力

4月26日,国务院联防联发控制机构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加强医疗防控物资出口质量管理的事业情况。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长李兴干说,3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药监局发表的5号公告致力于加强医疗物资出口的质量管理,取得了明显效果。 现在非医疗防疫物资,特别是非医疗口罩的出口量比较多。 中外在质量标准、采用习性等多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在质量方面产生了疑问,也出现了医疗产品和非医疗产品用途混淆的现象。 为此,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督总局于4月25日发表了12号公告,确定加强非医疗口罩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出口商和进口商签订联合声明,确认相关质量标准及双方的责任。 这两个公告监督对象不同,但目标一致,同步执行。 其中,12号公告是5号公告的进一步完整性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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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综合业务司长金海说,这次三部委发布的12日公告进一步确定了要求,以优化口罩生产、流通、出口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公司出口报关时,除了提交电子或书面出口商和进口商的联合声明外,其他报关手续和流程没有太大变化。 如果声明符合海外质量标准,海关会在商务部提供的公司名单上检查。 如果不在市场监督总局提供的公司名单上,海关将接受申报和检查。 我们在“单一窗口”中添加了提示选择功能,便于公司操作。 对于手续齐全忠实申报的公司来说,不会影响正常的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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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总局执法审计局市场审计专家李玉家表示,疫情发生时,市场监督总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价格执法行动,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总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提高市场存在的价格,提高价格和欺诈价格等违法行为 关于提高熔喷价格的行为,总局组织了项目调查。 疫情期间,全国价格违法案件立案16482起,已处罚1219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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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司副司长王树才介绍,截至4月24日,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派出10307名检查员,对准备开展出口业务的医疗器械生产公司1216家进行检查,累计检查6435次 监督检查417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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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5日公告要求出口防疫物资的公司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体现了我国为积极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而表示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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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三部门共同发表的12号公告是5号公告的完整性和优化,证明有关部门对防疫物资出口过程中存在的虚假报告虚假申报、夹入、假充电、不合格合格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强打击力度。 ”刘俊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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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勇认为,上述公告的发表都是规范口罩等出口防疫物资的生产秩序,更好地保障出口防疫物资的质量,减少不同国家相关标准引起的纠纷和纠纷,进一步树立中国出口产品的良好形象,对维护世界公共卫生安全是非常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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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公告强调事前监督管理,53日公告重视事件中和事后监督管理,不仅加强对出口防疫物资质量的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而且有利于将形式监督管理转化为实质性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出口防疫物资质量 ”邓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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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抓住医疗物资的生产

深化防疫国际合作

在国务院联防联发控制机构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新闻化部的信息发布者、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黄利斌表示,中国是医疗物资生产大国,对于防止疫情的呼吁,中国各种呼吸机、医疗防护服、医疗口罩等重要医疗物资的生产能力迅速 在保障本国疫情防控的同时,公司加班,千方百计提供对世界疫情的支持,可以根据世界疫情蔓延扩大的情况扩大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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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集团有限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敬桢表示,春节期间,我们克服了困难壁垒,在全世界采购医疗物资,从30个国家和地区购买了防护物资,现在也开展了国际援助和国际政府间采购,与88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约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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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宣布,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正式进入ⅱ期临床研究。 截止到4月23日,中国生物新冠灭活疫苗完成了第一阶段前三个年龄组96人的接种疫苗。 目前接种情况安全性良好。 持续的安全性注意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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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据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技术株式会社发布,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发布的新冠灭活疫苗取得了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批准书。 发现中国生物是经过临床试验的第二个新冠灭活疫苗。 除了迄今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陈薇院士小组颁发的腺病毒载体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北京科兴中维生物颁发的新冠灭活疫苗外,中国已经有4种新冠疫苗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普法:严把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

王树才表示,国家药监局科学有效地开展紧急审查工作。 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为例,我们根据“统一指挥、早期干预、随行审查、科学审查认可”的大体,并行开展技术审查评价、登记检查、体系审计等各项业务,最大限度地提高审查评价的审查效率,有效地服务疫情防控。 到现在为止共计批准了30种新型冠状病毒检查试剂,日产可以达到902.5万人。

普法:严把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

4月26日,国防部应柬埔寨军队的请求,经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宣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将于4月25日派遣空军飞机紧急向柬埔寨军队提供核酸检测工具包、防护服等医疗物资。

普法:严把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

当前,国外疫情加快扩散,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是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共同应对世界公共卫生危机的重要措施。 专家认为,公司、领域、监督管理部门等多个主体必须切实履行责任,承担义务,切实开展防疫物资出口等各项事业,维护由“中国力量”、“中国效率”构建的大国形象。

普法:严把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

刘俊海在疫情发生后,国际上个别国家,人们误以为中国“只扫自己前面的雪,别人不介意霜”,但中国为确保防疫物资出口质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已经充分说明,中国与世界人民的生命安全

普法:严把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

“对于出口防疫物资的公司来说,有必要根据5日公告的要求,向医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申请。 取得注册后,公司必须多次诚实合规生产经营,出口时准备相关文件。 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来说,必须继续优化医疗器械应急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法,提高审批考核的速度。 对海关检查部门来说,必须增加人员配置,加强质量检查监督管理,优化服务,提高检查的精度和比较有效性,依法检查。 此外,通过海关热线等渠道及时处理公司报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邓勇说。

普法:严把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

邓勇认为,中国有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以继续开展本国疫情防控工作为前提,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国际社会提供支持和援助。 我国自己除了加强出口防疫物资的质量管理外,海外采购者也要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在录用前再次进行产品质量检查,严格按照产品的适用范围和操作规程采用。 采购和采用有问题的,中外公司应当关联起来大致妥善协商处理,避免发生口水战争。

标题:普法:严把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0/17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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