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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我国检察监督制度的特色探析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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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君

检察监督制度是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制度。 习大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是我们法治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的最大区别,离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建设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人民群众对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的渴望下,再三党领导是检察监督制度取向正确、检察监督功能充分、全面发挥的坚实基础,是我国独特的制度特色。

普法:我国检察监督制度的特色探析

检察监督制度体现了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的特点。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管理行业的深刻革命,要把这场革命进行到底,必须多次自信地吸收人类快速发展的有益成果,建立体系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比较有效的检察监督制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期,中国社会第一矛盾已经转变的历史论断,检察监督体制适应了这一论断,体现了时代特色。 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是在我国国体和政体下,结合中国时代特征进行的科学定位,既关注中国历史的迅速发展,又考虑我国的现实国情,是一元结构体制下的法律监督制度。

普法:我国检察监督制度的特色探析

检察监督体制的理念特色

检察监督理念指导习大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和国家事业的整体和来自全球的双赢往往胜过法律监督理念。 检察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推进检察监督事业的整体、全面、协调迅速发展,保障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事业依法有序运行。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对新时期法治的渴望,为人民群众提供越来越多、更高质量的法治产品是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双赢是检察机关积极顺应时代快速发展趋势提出的监督理念,顺应时代要求,满足大众诉求,体现了监督制度时代特征的监督理念。

普法:我国检察监督制度的特色探析

双赢的监督理念激活了检察体制的内生动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明确了新时期检察监督的内在规律。 检察监督的本质是推进执行者更有效的执法,与执行者合作推进法治的进步,构建和谐社会而不是西方体制下的“对抗式”监督。 检察监督的目的是维持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被监督人和监督人有共同的法律目标,两者在根本好处上也是一致的,合作是监督业务的常态,对抗是监督业务的例外。 监督人与被监督人的合作关系是双赢共赢监督理念的基础,是新时期对监督工作的要求和监督工作的内在规则的揭示,检察监督需要新的、符合监督工作规则的监督理念,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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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体制作用的特色

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工作并行的法律监督功能,构建了检察监督工作的整体战术布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监督体系在深化对法律监督职能的认知中逐渐健全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也经历了对监督职能认知的迅速发展变化过程。 在检察事业中强调法律监督的主线,保障法律监督功能的充分履行,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法律监督功能为基础,实现法律监督事业的全面展望,也是检察功能的本位回归。

普法:我国检察监督制度的特色探析

在检察体制改革中,将供给方改革的理念引入检察功能,使检察机关能够提供越来越多的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要。 通过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契机,以检察职能的整体性、系统性为逻辑基础,构建四大检察并行的整体布局,立足于此中心,积极适应检察职能调整创新时代的步伐,推进内设机构调整,刑事检察、民

普法:我国检察监督制度的特色探析

检察监督机构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习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基础,定位于检察机关的宪法功能,加强监督刚性,拓宽监督灵活性,监督机构灵活并行,提高监督事业的质量和效果。 检察监督刚性机制通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保障国家法律运行,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保障权利和制约权力是检察监督机制质量的体现。 检察监督柔性机制通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是检察监督机制效果的体现,检察监督刚柔并举、质量效果共赢充分显示了检察监督的中国特色

普法:我国检察监督制度的特色探析

检察监督体制的刚性首先体现在制度层面。 我国是单一制度国家,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下的一府、一委员会、两院制,检察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时,可以形成制度合作,以“三权分立”体制进行监督 其次,检察监督的刚性体现在侦查权、诉权和抗诉权的权力配置上,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可以对违法案件直接行使诉权,这种权力的设置提高了监督机构的刚性,保障检察监督的顺利开展。 检察监督机构的柔软体现在检察机关以检察提案等形式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为了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过程中,结合执法案件的实际,提出有关机构的完整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 长期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利用这种灵活的监督方法,促进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取得了明显的监督效果。

标题:普法:我国检察监督制度的特色探析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0/17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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