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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闫召华就不可信证据排除的规则化谈——其能满足司法者的多重现实需要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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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刑事检察研究中心闪召华在《现代法学》年第三期发表的《关于排除不可靠的刑事证据》的复印件中指出:

证据不可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据排除的独立依据之一。 作为基于证据内属性的排除,不可靠的证据排除具有与基于外部政策的非法证据排除完全不同的规范目的、启动条件和运用逻辑。 不可靠证据排除的有序化不仅增强了证据“两力”“三性”理论的弹性和张力,而且可以满足理顺刑事证据真实性审评的逻辑顺序,满足司法人员的多重现实需求,保障事实认定的正确、公正、效率。 不可靠的证据排除规则在实践中得到了司法机关的普遍同意和自觉适用,基本实现了其预期效果。

普法:闫召华就不可信证据排除的规则化谈——其能满足司法者的多重现实需要


标题:普法:闫召华就不可信证据排除的规则化谈——其能满足司法者的多重现实需要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6/19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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