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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唐彬彬就跨境电子数据取证谈—— 应以数据本地化存储为基础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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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唐彬在《法学家》年第四期发表的《跨境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的反思与重构》复印件中指出:

在刑事司法行业,中国立足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对侦查机关收集国外数据持积极缓和的态度。 另外,为了限制其他国家取出中国国内的数据,建立数据本地化记忆模式、出国安全判断机构及刑事司法合作阶段性审查模式。 但是,由于数据的虚拟性和大容量性,比较中国国内数据的单边立法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 根据数据上的多个优势结构,确定数据主权,强调数据本地化存储的合法性,但跨境数据检索无法摆脱“缓慢、低效率”的困境。 综合比较美国长臂管辖模式和欧盟数据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在中国国内立法中,应以数据的本地化记忆为基础,完善数据分类、等级管理体系。 而且,为了处理各国分散型立法带来的混乱状况,我国作为积极的规则推动者,构建了跨境数据取证的国际统一方案,实现了跨境数据取证“尊重数据主权”和“迅速高效”的目的,

普法:唐彬彬就跨境电子数据取证谈—— 应以数据本地化存储为基础


标题:普法:唐彬彬就跨境电子数据取证谈—— 应以数据本地化存储为基础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6/19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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