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加强国际卫生法治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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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良殷峻(广东外语对外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广东外语对外贸易大学广东国际战术研究院研究员)
新冠疫情全球蔓延肺炎,加强国际合作是正当时期,但国际卫生法治合作是保障世界疫情防控工作公正、有序、透明的关键。 国际卫生法治合作需要各国继承法治精神,严格遵守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则和国际条约,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国际卫生法规则不仅包括国际卫生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决议,还包括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之间的国际条约。 国际法上的条约必须大体遵守,各方必须依照条约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违反。 应对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越是紧急危险,就越要依法预防管理,依法治疗疫病。 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政治和法治状况多种多样,各国公共卫生的政策和法律不同,检疫、医疗资源、诊疗标准、药物品种、医学实验以及免疫预防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大不相同,相关法律对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政治环境的一些变化 因此,如何减少或不冲突国际卫生法是国际卫生法合作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目前在国际远程诊疗合作、科研联盟难关、药品研究开发、出入境政策的实施等方面面临着法律冲突,这也是国际卫生法学研究的重要行业。 各国要相互理解公共卫生行业的立法和司法动态,增进相互理解,增强国际卫生法治合作的信心,努力表达信息协调法律冲突。
标题:普法:加强国际卫生法治合作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1/0108/24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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