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毁”耕还林的方法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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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锋
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7月以来,为了在内蒙古自治区某地突击退耕还林指标,刀锋破坏了2万多亩成熟的麦子、油菜,已经破坏了数百万斤麦子、油菜种子。
这种“粗暴”的耕还林,乍一看工作能力很大,其实只是暂时有佛脚。 从信息可以看出,当地相关部门至今为止实行上级退耕还林政策很晚,没有公布及时确定的补偿方案,当地种植者不合适,引起了“非法种植”。 在退耕还林的工作期限之前,无视现实状况,草退耕,赶紧造林,想按计划完成任务的交叉。
如果前期不能就业的话,已经是错误先行,后期无视现实猛药和乱行的话,恐怕会犯错误。 毕竟农作物已经种植了,为什么不向上级如实报告情况,收到粮食后不申请种树呢? 这样可以在不浪费庄稼的情况下完成工作。 结果,这种行为是方式主义的表现,反映了不正确的政学观,有这种政学观的人往往只要求审查合格,不管实务实效如何,都要求上级的满意,无视大众的心情。 特别是在需要灵活应对的情况下,看起来像“严格执法”的方法实际上负责的行为不足。
这种行为也是缺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表现。 退耕还林是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我国为此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颁布了《退耕还林条例》,规定依法开展退耕还林事业的方方面面。 例如《退耕还林条例》第35条确定了“根据国家制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者提供辅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规定。 如果这些地方严格遵循国家政策法规,努力平时在基层依法工作,严格依法制定补偿标准,一步一步切实开展退耕还林工作,就不会陷入这种被动的状况。
“破坏”退耕还林的方法是不可取的,依法办事不会失去依据。 请记住,这件事希望唤醒各地的政府部门,即使是好事,如果不在法治轨道上积极行动,就无法实现所有欢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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