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依法严惩涉疫情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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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平
据北京市公安局通报,截至2月14日,共解决疫情事件151起,违法犯罪分子183人受到打击。 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是新冠防治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北京市坚决打击依法提高物价、制造假销售假期、制造假医疗卫生用品、造谣、欺诈等违法犯罪。
疫情发生以来,暴力伤医、辟谣、物价上涨、拒绝协助防疫事业等违法犯罪行为成为各级各地政法机关的严格目标。 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发表《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后,进一步加大执法标准、程序、依据、阻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执法司法力度,
依法严惩妨碍疫情预防和管理的违法犯罪首先表现在严格迅速的打击上。 2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名员工依法检查蔬菜瓜果店时,袁某被告不戴口罩进入店内,无故殴打执法人员。 袁某在疫情期间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性质恶劣,因此公安机关从行政拘留改为刑事拘留。 2月15日,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在妨害公务罪的一审中判决袁某拘留所三个月。 从刑事拘留到公开判决,只有10天。 依法迅速呼吁审查,不仅能更好地控制各种犯罪,维持疫情期间的社会秩序,而且有助于引导人们自觉提高法治意识,尊重法律。
依法严惩妨碍疫情预防和管理的违法犯罪,也出现在依法处理案件中。 疫情期间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打击是法治的要求,依法处理案件也是法治的要求。 实际上,越严格,越要依法处理案件,明确法治的客观公正。 处理与疫病有关的案件时,特别要严格事实关系、证据关系、程序关系,反复严厉打击与疫病有关的违法犯罪,依法按规则,不要浪费,确保案件质量和案件效率的统一,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
习大总书记强调,为了加强治安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疫病预防管理、暴力伤医、假卖假、谣言传说等破坏疫病预防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的稳定秩序”。 各级政法机关正在用实际行动执行习大总书记的要求,确保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人心稳定,统一推进法治轨道上的各防御事业,这是毫无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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