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向网民提供全面及时的法治资讯,内容覆盖国内外突发新闻事件、法治新闻、大案要案、社会万象、检察新闻、立法司法、反腐倡廉等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普法 > 普法: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体新闻的保护

普法: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体新闻的保护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5阅读:

本篇文章3790字,读完约9分钟

编辑于年5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表决中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这项法律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成果,对推进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让网民更正确地理解民法的具体复印件,本报的特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希望制作复印件,分析和解读民法中的问题,对网民有帮助。

普法: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体新闻的保护

现代社会隐私和个人新闻的保护问题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 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格权,比较实践中的隐私权和个人新闻行业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我国民法典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隐私权和个人新闻保护作了专门的规定。 民法人格权篇第六章《隐私和个人新闻保护》明确定义了隐私、个人新闻及个人新闻的解决等基本概念,决定了禁止实施的隐私侵害行为的类型,个人新闻应遵循的大体和合法性要求、个人新闻 在理解和适用民法典中隐私和个人新闻保护的规定方面,有必要重视以下三个问题。

普法: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体新闻的保护

一、隐私和隐私的含义

隐私( right to privacy )是自然人就其隐私享有的不受侵犯的权利,是具体的人格权。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入侵、泄露、公开他人隐私等方式侵犯。 ’隐私保护是自然人的隐私。 从隐私一词本身可以看出,有两个优点。 一是“隐瞒”,即在未公开的状态下,如果已经向自然人公开或合法公开,就不是隐私。 第二个是“我”,即个人事件,与别人的权益、公共利益等无关。 从这两个方面来看,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二项将隐私定义为“自然人私人生活的平静和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私人空间、私人活动、私人新闻”。 由此可见:。

普法: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体新闻的保护

1 .隐私只是自然人拥有的东西。 因为保护隐私与自然人的精神好处密切相关,在于保护人格自由,保护人格尊严。 也就是说,只有自然人比较隐私才能享受到需要法律保护的精神好处。 关于法人、不法分子组织没有隐私问题。 法人、不法分子组织也有不想让别人知道的活动、新闻,需要不打扰事业活动的秩序,但这些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生产经营秩序或者公共活动秩序的范畴。

普法: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体新闻的保护

2 .我国的法律隐私分为私人生活的平静和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私人空间、私人活动、私人新闻。 (1)私人生活的安宁,有广泛狭义的区别,广义的私人生活的安宁,实际上可以涵盖私人空间、私人活动、私人新闻。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二项在规定隐私时,与隐私空间等并列,因此这里的隐私生活安宁是狭义的隐私生活安宁,即自然个人的生活不受他人非法入侵的状态。 (二)不想让别人知道的隐私空间、隐私活动、隐私新闻。 应该说这三者之间有交叉重叠。 因为隐私空间经常保存隐私活动和隐私新闻。。。 例如,夫妇在住宅的夫妇性生活,个人笔记本电脑和软件程序中保存的个人日记。 但是,并不完全重叠。 因为公共空间也有私人活动和私人新闻。私人空间相对于公共空间,民法第1033条第2项列举了“住宅酒店的房间”等私人空间,但不限于此,在酒店公园银行站等公共场所 另外,隐私空间不仅包括物理空间,还包括电子邮件地址、微信群、钉钉群等无形空间,属于隐私空间。 隐私活动是自然人不想让别人知道的活动,包括好朋友的饮食、朋友之间的对话等。

普法: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体新闻的保护

隐私新闻也被称为隐私新闻。。 我国民法典不把敏感新闻和非敏感新闻区分开来,把个人新闻分为隐私新闻和非隐私新闻。 关于隐私新闻的认定问题,应该说,个人健康新闻、犯罪记录、财产状况、性取向等,有些没有争议,一定属于隐私新闻。 但是,自然人的名字、容貌、性别等不是隐私新闻。 这些新闻,特别是名字本来是社交采用的,所以不能作为隐私新闻使用。 有些个人新闻是否属于隐私新闻,网上有个人读书记录,网络阅读新闻等争论。 我国法律上对隐私新闻和非隐私新闻采取了不同的保护方法,因此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对两者进行区分很重要。 一条新闻是否属于秘密新闻不能由权利人单方面决定,即不能从权利人的主观认知中定义秘密新闻,首先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价,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社会公众的通常认识 这个消息对社会正常交往、维持新闻自由的重要性怎么样? 越重要,就越不是隐私新闻。

普法: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体新闻的保护

二、个人新闻权益的性质

为了协调自然人个人新闻保护与新闻自由流动和利用的关系,我国民法采用了“个人新闻保护”的表现,而不是规定个人新闻权。 尽管如此,从民法保护个人新闻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首先,自然人对个人新闻享有民事权益而不是公共权利。 个人新闻的核心优点是识别性,只有能识别特定自然人的新闻属于个人新闻。 这一优势不是为了保护个人新闻本身,而是决定防止因解决个人新闻而导致的自然所有人身财产权益乃至人格尊严、人格自由受到侵害的风险。 因此,对作为个人新闻主体的自然人来说,其第一个好处是防御性的好处,自然人认为个人新闻享有的个人新闻被非法解决导致的人身财产权益的侵害,以及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受到侵害或损害 在保护个人新闻的问题上,有必要协调自然人权利益的保护、合理行为的自由维持、公共好处等许多好处,但通过使自然人个人新闻权益的确认和围绕个人新闻的各种好处的协调这两个问题对立, 法律上自然人的个人新闻权益的确认和保护本身就是围绕个人新闻其他主体自由或利益边界的定义。

普法: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体新闻的保护

其次,个人新闻权益受到保护是自然人的人格好处。 民法没有规定个人新闻权,民法第九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是:“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 因此,自然人的个人新闻权益可以归于自然人根据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和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了个人新闻权益的具体复印件。

普法: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体新闻的保护

再次,个人新闻的权益是可能的,保护自然人对个人新闻享有的精神利益和经济利益。 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一直坚持通过人格权一元保护模式,即人格权制度,实现对精神利益和经济利益的保护。 另一方面,侵犯个人新闻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侵权人可以根据民法第112条要求侵权人根据侵权人的损失或侵权人的利益进行赔偿。 损失和利益难以明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现实情况明确赔偿额。 另一方面,侵犯个人新闻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侵权人有权根据民法第1183条第1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我国法律不需要为了保护自然人对个人新闻的经济好处而创设个别的个人新闻产权。

普法: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体新闻的保护

三、隐私权与个人新闻权益的区别

隐私和个人新闻权益是我国民法规定的两种不同的人格权益,它们都是只有自然人才能享受的人格权益。 两者的密切联系是隐私新闻既有隐私、隐私保护,也有个人新闻保护的法律规定。 因此,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是:“个人新闻中的隐私新闻适用有关隐私的规定。 没有规定的,适用个人新闻保护的相关规定。 ”但是,隐私和个人新闻保护也有以下明显的区别。

普法: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体新闻的保护

1 .根据权益属性,受法律保护的强度存在差异。 隐私作为具体的人格权,在性质上是绝对权和支配权,具有对世效力。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尊重隐私,不得侵犯或妨碍。 个人新闻权益不是具体的人格权,不是绝对权和支配权,只是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好处。 这一性质上的差异决定了两者的保护强度和密度有以下差异: (1)是否适用人格权保护禁令制度。 隐私被侵犯的,权利人可以适用民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人格权禁令制度。 但是,不适用于个人新闻受到侵害的情况。 (二)是否适用合理的录用制度不同。 隐私也有限制,但隐私没有合理采用的问题。 因为隐私对自然人人格的尊严很重要。 个人新闻的保护要协调自然人权益的保护与新闻自由和合理录用的关系。 因此,根据民法典第九十九条,为了公共利益实施信息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时,可以合理采用个人新闻,另外,第一百三十六条专门规定了侵害个人新闻的免责事项。 这些规定都不适用隐私的权利。 (3)能否规定例外的法律顺序不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侵犯隐私的例外规定只根据《法律》制定。 根据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法律、行政法规》可以另行规定解决个人新闻是否需要得到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的同意。

普法: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体新闻的保护

2 .能否允许录用别人在商业化利用方面有所不同。 隐私的人可以自己处置权利。 比如,可以自己在网上,或者向媒体公开隐私新闻,因为隐私首先是消极防御的功能,没有积极利用的功能。 对隐私的许可采用会导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或公序良俗的结果。 个人新闻上可以允许别人录用。

普法: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体新闻的保护

3 .个人新闻的解决规则不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五款,解决别人的隐私新闻是取得隐私权人的“确定同意”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否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的解决别人隐私新闻的行为 但是,关于解决非隐私新闻的个人新闻,根据民法第1035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得到其自然人或者其监护的“同意”。 由此可见,民法中的隐私新闻和非隐私新闻的解决规则有两个区别,即监护人也不能随便同意别人解决被监护人的隐私新闻。 这是因为隐私对权利人来说有更重要的意义。 其二,解决隐私新闻需要权利人的“确定同意”,解决非隐私新闻需要自然人或其监护人的同意。 确定同意不仅意味着自然人必须依法表示同意的意思,而且该同意应该是与该隐私新闻解决了相比单独作成的意思表示。 如果同意,必须是单独的同意,可以是概括的同意,而不是只对比解决的特定个人新闻。

普法: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体新闻的保护


标题:普法: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体新闻的保护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5/19317.html

最近更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