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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签约与到岗时间不一 经济补偿从何时起算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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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家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时间是合同后七个半月。 最近,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以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到6个月的情况下,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表明,从实际雇佣日开始我的工作时间是2年4个半月,因此只能在2个半月内计算经济补偿金。 我认为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是3年,不管是否启航都必须计算3年。 也就是说单位必须在三个月内支付。 对不起:我的想法对吗?

普法:签约与到岗时间不一 经济补偿从何时起算

网友黄文娟

黄文娟网友:

你的观点是错误的。 也就是说,你的经济补偿金必须从实际雇佣日开始计算。 单位的方法没有错。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的“事业年限”是指雇佣的年限而不是劳动合同的年限。 根据《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的规定,“如果中国国内公司、个人经济组织和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成为公司、个人经济组织的成员,提供有偿劳动 》劳动合同法第7条、第10条也分别是“用人单位从雇佣之日开始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使用者必须制作员工名册进行调查。 ”“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雇佣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雇佣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雇佣之日起建立。 ”。

普法:签约与到岗时间不一 经济补偿从何时起算

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说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之一,但这并不意味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能确立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只能从雇佣之日开始建立。 雇佣是指使用者开始采用劳动者的劳动力,劳动者开始在使用者的指挥、监督、管理下提供劳动。 也就是说,招聘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使用者对劳动者有雇佣行为,双方同样可以建立劳动关系。 换言之,只有在劳动者实际成为使用者的成员并提供有偿劳动的情况下,才能认为劳动者和使用者形成雇佣关系。 与此相对应,你只有到了过去7个半月才真正出港,公司和你建立雇佣关系的实际时间才是2年4个半月,你得到的经济补偿,当然要据此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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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普法:签约与到岗时间不一 经济补偿从何时起算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3/18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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