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新疆昌吉州中级法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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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信记者潘从武通讯员赵瑞近日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致力于建设稳定、透明、公正、法治化有望的商业环境,昌吉州二级法院予以法律、平等、全面、及时、保护
我院深入昌吉州许多民营公司了解公司快速发展状况和司法诉求,制定了《关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民间经济健康和快速发展的十项措施》,解读和推进十项措施,“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民
为了处理案件处理超审限制问题,我院跟踪管理审查限制,建立审查限制预警机制,随时敦促案件负责人加紧审理。 到目前为止,昌吉州中院法定审查限制内的结算率达到了100%。
此外,我院还发布了相关规定和方法,组织二级法院实行职工队伍纪律风格的集中整治,比较有效地抑制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的执行行为。 严格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和扣押、扣押、冻结措施,尽量选择对公司经营影响最小的方法执行法律,保障民营公司的合法权益。
截至今年1月,昌吉州二级法院受理一、二审涉民营公司民商案件近9000起,已审查4200余起,受理涉民营公司执行案件1652起,已执行1128起,执行标准额5.8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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