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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北京冬奥会反兴奋剂法律体系及防控机制研究”开题论证会召开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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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由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所长马宏俊教授主持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北京冬奥会反兴奋剂法体系和防控机构研究”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了开题辩证会。 除中国政法大学科研部门领导和课题组成员外,5位专家出席了这次辩证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洪昌、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原司长刘岩、清华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主任田思源、北京工业大学

普法:“北京冬奥会反兴奋剂法律体系及防控机制研究”开题论证会召开

五位审查专家分别对开题报告和马宏俊的报告进行了充分而深入的评价和论证。 专家们指出,总体上课题研究对象明确,掌握沉重难点合适,团队组成结构合理,研究思路也基本合理,为完成课题整体任务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另外专家们也对课题研究提出了确定且具体的指导意见。 焦洪昌教授强调,有必要注意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和反兴奋剂业的通常性之间的关系,课题组成员之间的合作体制需要着力加强。 刘岩提出,反兴奋剂法体系应该体现与防控机制的对应关系,后者也应该侧重于法律防控水平。 另外,反兴奋剂法律体系的研究必须主张明确国际法律体系与国内的关系。 基于对立法进程的现实考虑,刘岩不建议侧重于立法层面的评级改革构想,但关于具体制度的构建,他强调要重视性能问题,充分考虑制度价格问题。 汪海波结合冬季奥委会的实践,肯定课题具有及时积极的意义,认为本课题的实务不仅是搞好理论研究,而且与实践接触,关注政策和程序的联系问题,得到ioc的同意,权威度更高 然后,系统整理了我的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协调与合作,提出了精通反兴奋剂规则的培养等建议。 田思源提出了在结构上如何完善法律体系和防控机制,如何拓宽国际视野等建议,说这个课题不仅要考虑北京奥运会冬季运动会,而且今后也要考虑中国整体的反兴奋剂事业。 最后,韩新君就运动员基本权利和机构权力的平衡、服用兴奋剂是否构成侵犯公共利益、反兴奋剂方面现行法律制度的整理和长期机制等问题,提出了详细的建议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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