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树立名录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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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轩(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
建立重要的保护野生动物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是保护野生动物的可行方法也是目前野生动物管理框架下有效的处理方案。 在这个方案中,科学合理的调整机制特别重要。 调整时,首先必须根据生物多样化保护的诉求,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等因素,根据现有的制度资源,例如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0条规定的定期判断机制,缩短判断周期,丰富判断副本, 建议在整合当前国家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分别制定的野生动物保护名单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名单,及时调整名单。
标题:普法:树立名录动态调整机制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1/0108/244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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