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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景观禁用自来水”需要堵疏结合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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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淳艺

根据前几天发布的《北京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北京市应该加强再生水、雨水等非常有规律的水的多元、楼梯和安全利用,在地产上完全再生水道网和加水网站、雨水集利用等基础设施。 住宅小区、单位内部景观环境用水和其他市政杂项用水,必须采用再生水或雨水,不得采用自来水。 ( 10月14日《北京青年报》)

普法:“景观禁用自来水”需要堵疏结合

我国水资源非常短缺,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22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5%。 以北京为例,每年形成的水资源量平均为21亿立方米,年用水总量达到36亿立方米。 面对巨大的用水不足,要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量水快速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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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业主来说,小区的水景观是美丽的风景,意外地也是消费水的巨大“黑洞”。 上海海洋大学进行的课题研究表明,小区景观水体普遍面积不大,水位浅,水体流动性差,水生态系统脆弱,自净化能力差,藻类大量繁殖,只能通过不断换水改善水质。 按长20米、宽20米、深0.5米的普通池塘计算,换水需要200吨。 特别是到了夏天,经常每隔10天以上交换水,消耗数百吨水资源。 建设在有点高级小区的大型人工湖、人工小河,换上一次的水的话有可能消耗成千上万吨的水。 即使是生态维持得很好的景观水体,补充池水自然蒸发的水量也不少。

普法:“景观禁用自来水”需要堵疏结合

自来水经过净化、消毒用于人们的生活、生产。 从2006年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确定了“人工景观水体补充水严禁使用自来水”。 但是,有点小区的开发者和不动产为了图省了工夫,随便把自来水作为景观补充水。 “禁用景观水道”成为共识,为了落到现实的地方,疏松耦合也是必要的。

普法:“景观禁用自来水”需要堵疏结合

疏离结合意味着必须在确定相应惩罚的同时指导科学用水。 另一方面,各地必须完全立法,加强执法,在“禁止景观水道”设置“高压线”,成为无法逾越的红线。 例如,北京市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北京市节约用水方法”,与住宅小区景观用水进行了比较专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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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在指导开发商规划园区建设时,考虑到雨水的利用,采用废水、污水解决后的再生水,不仅价格低,而且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还应该成为景观用水的迅速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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