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自来水可燃事情”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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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
打开家里的水龙头用打火机,出水,瞬间就发炎了。 这是辽宁盘锦居民遇到的奇怪事情,许多居民怀疑水管是如何放出天然气的。
比较自来水点火,据当地发表情况通报,专家认为,该居民所在的四营屯自来水源来自深层地下水,少量天然气流入水层,因此在采水中将天然气输送到地面。 最近,该地区水道局的蓄水装置进行了扩建改造,暂时采用地下水的直接供给方法,少量天然气进入水道管网,引起可燃现象。 据通报,将开始对引起相关问题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问责程序。
根据专家的说明,自来水源来自深层地下水,在采水中将天然气运往地面。 这个说明不言而喻,问题是,即使把天然气带入地面,在自来水厂加工后进入居民家的自来水也不应该是天然气和自来水的混合物。 天然气不溶于水,不需要过滤等特殊解决,可以在自来水厂自然发散。
否则,自来水厂不进行任何加工步骤,直接把从地下采集的水送到居民家。 通报时“暂时采取地下水的直接供给方法”大致就是这个意思。 但是,这个“临时”不是临时的一天两天,居民反映这个已经三四年了。 这意味着当地的自来水厂直接收取水费,实际扮演的角色是“自然的搬运者”。
据此,至少有以下问题:一是采水在水厂未解决,在“直接供给”居民家,事先通知居民吗? 二是这个未解决的地下水符合饮用水标准吗? 居民长时间喝这样的水,有什么健康隐患? 第三,既然是未解决的地下水,为什么要按成本收取水费? 第四,除了水厂自己决定如何供水以外,到底还有其他监督管理吗?
食品安全管理关系到人们的“舌尖安全”,很难想象未解决的地下水居然以合格自来水的名义,和可燃性天然气一起长期“直接”供应给居民家。 即使这件事没有带来更坏的影响也要引起更高的重视。 食品安全不是小事,因为一处自来水,竟然长期在监督真空下,不分水质,只是收钱,这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自来水质量必须得到保障,自来水供水必须受到监督管理,欺诈客户必须承担法律后果,威胁公共安全的,必须依法严惩。
标题:普法:“自来水可燃事情”之问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8/20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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