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向网民提供全面及时的法治资讯,内容覆盖国内外突发新闻事件、法治新闻、大案要案、社会万象、检察新闻、立法司法、反腐倡廉等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普法 > 普法:民法典为个体新闻保护立法奠定了法律基础

普法:民法典为个体新闻保护立法奠定了法律基础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8阅读:

本篇文章2176字,读完约5分钟

王春晖程乐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于10月13日至17日召开,个人新闻保护法草案、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正案等将提交会议审议。

普法:民法典为个体新闻保护立法奠定了法律基础

10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出席记者招待会,应对公众关注的个人新闻保护等立法热点问题。 臧铁伟制定个人新闻保护法,进一步确定个人新闻解决活动应遵循的大体、个人新闻解决规则,保障个人在个人新闻解决活动中的各项权利,加强个人新闻解决者的义务,确定个人新闻保护的监督管理责任

普法:民法典为个体新闻保护立法奠定了法律基础

笔者认为,个人新闻保护立法应确定个人新闻解决活动应遵循的大体,完全完善个人新闻解决规则,这是保障个人新闻解决活动中个人各项权利的基础和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以下简称民法)在总结网络安全法、顾客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个人新闻保护标准的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参考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地区的个人新闻保护相关标准,严格的个人

普法:民法典为个体新闻保护立法奠定了法律基础

以下,对解决民法人格权篇个人新闻的大体和条件以及解决个人新闻的免责事项进行分解和解读,有不方便的地方请修改斧头。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解决个人新闻,合法、正当、必要时大体上不得过度解决,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得到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的同意。 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解决新闻的规则

(三)明示解决新闻的目的、方法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新闻的解决包括个人新闻的收集、积累、采用、加工、转发、提供、公开等。

目前,我国关于个人新闻保护的大体使用的是“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大体”,这种大体上最早的法律形式体现在年修订的《顾客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中:“经营者收集和采用顾客个人新闻,是合法的 之后,从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网络安全法第41条采用了“网络运营者收集、录用个人新闻,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大体”的大致内容。

普法:民法典为个体新闻保护立法奠定了法律基础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关于个人新闻保护的大体与网络安全法和顾客权益保护法基本一致,使用了“应该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大体”,但网络安全法和顾客权益保护法在“个人新闻”之前有两个动词“收集、采用”

普法:民法典为个体新闻保护立法奠定了法律基础

关于个人新闻保护的大体情况,除了“合法、正当、必要地服从大体”之外,还强调不要附加条件,过度解决个人新闻,关于私法中的“合同精神”和“知情”的个人新闻(数据

普法:民法典为个体新闻保护立法奠定了法律基础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解决个人新闻时,合法、正当、必要的东西应大体服从”,在强调“不得过度解决”的基础上,附带四个法定条件,一个是未经该自然人或其监护人同意。 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是公开解决新闻的规则。 三是明确解决新闻的目的、方法和范围。 四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普法:民法典为个体新闻保护立法奠定了法律基础

关于解决个人新闻免责事项,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关于解决个人新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负民事责任。

(一)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

(二)合理解决该自然人自己公开或其他合法公开的消息,但该自然人决定拒绝或解决侵犯该消息的重大利益的除外。

(三)公共利益或者为维护该自然人的合法权益而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设定了解决个人新闻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三种情况,其中第三种情况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或者其自然人的合法权益而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普法:民法典为个体新闻保护立法奠定了法律基础

1 .在该自然人或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

这个“同意”的主体既包括成人自然人,也包括自然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或精神病成人的监护人,解决的个人新闻限于自然人或其监护人的同意范围内,不得过度解决。

普法:民法典为个体新闻保护立法奠定了法律基础

2 .合理解决该自然人自己公开或其他合法公开的消息。 但是,该自然人决定拒绝或解决侵犯该新闻的重大利益的情况除外。

这笔钱有两个意思:首先,行为人可以向自然人自己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消息,例如自然人可以向不定多人公开自己的名字、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但解决这些消息是“合法的 其次,即使是自然人自己公开的消息或其他合法公开的消息,如果该消息确定拒绝或解决侵犯其重大利益,行为人也不得解决其个人消息。

普法:民法典为个体新闻保护立法奠定了法律基础

3 .公共利益或为维护该自然人的合法权益而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公共好处”是对“个人好处”的好处类型,民法统一使用“公共好处”的表现是妥当的。 在网络时代,必须利用“公共好处”的免责,最大限度地防止侵犯自然人的“隐私新闻”。 民法以“为了公共利益”为目的解决个人新闻的免责问题,设定“维护这个自然人的合法权益”和选择适用的情况,即使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这个自然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要以合理的方法实施个人新闻的解决

普法:民法典为个体新闻保护立法奠定了法律基础

年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预防管理期间,国家为了疫情预防管理的需要,医疗预防管理机构进行了广泛、人数最多的个人新闻解决方法,但在个人新闻解决方法中,严格限定于确定诊断者、可疑者、密切接触者等要点人,通常将特定地区的全体人员

普法:民法典为个体新闻保护立法奠定了法律基础


作者:

王春晖、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工业和新闻化部新闻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联合国世界丝路论坛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网络和新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第七届亚太地区隐私保护学者联合会

普法:民法典为个体新闻保护立法奠定了法律基础

程乐、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现代中文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家“建立健全中国互联网综合管理体系的研究”首席专家、网络空间国际管理研究基地副主任、中国通信学

标题:普法:民法典为个体新闻保护立法奠定了法律基础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8/20156.html

最近更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