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需要一再和快速发展正当程序大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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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马颜昕在《政治与法律》年第四期发表了题为“自动化行政方法下的行政处罚:挑战与应对”的复印件。
基于行政处罚的负担行政属性,部分自动化是现阶段自动化行政处罚的主流形态。 自动化行政方法的效率可能会导致处罚密度的不平衡,需要建立处罚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来平衡。 在自动化行政时代,为了应对过程和证据方面面临的课题,需要反复迅速发展正当的过程。 自动化行政数据依赖和行政处罚中的数据特殊限制必须形成悖论,通过将数据纳入公共物品法规、扩展个人数据权利等方法,完善数据法治。 在责任方面,自动化行政处罚错误时的责任主体依然是行政主体,责任大致要用无过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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