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李本灿就公司视角下的合规研究谈—— 其具有两方面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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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院李本翠在《法学杂志》年第七期发表了《如何从公司角度构建合规计划》的复印件。
公司合规问题的研究可以从公司的角度和国家的角度展开。 两个研究观点都有独立的价值,与对错优劣无关。 以公司的观点制定合规计划包括合规的总体框架和个别化措施。 风险识别、内部调查和履行合规责任中的刑事风险值得特别关注。 公司视角下的合规研究有两个意义,为合规实务提供有益的参照,同时为司法机关认定合规计划的比较有效性、明确罪量刑提供参考。 (赵珊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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