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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与新中国法治建设同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七十年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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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吴玉章校长在法律系第六届党大会上报告。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设立了批文和50年代的法学教材。

1958年法律系师生共同研究讲义。

1950年法律系办公室的所有人都拍照了。 前排:左三关怀,左四郑立,左五陈逸云后排人:左一范明辛,左四田野,左八朱世英,左十刘素萍。

王利明教授为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编制了研讨会“我国国民法分编纂中的几个问题”。

明德宣

金秋十月,丹桂飘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迎来了70岁生日。

七秩春秋谱华章,在风雨中奠定了很高的地位。 1950年10月3日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是新中国诞生后我们党创立的第一个新的正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称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 七十年来,人大法学院成为领导法学教育的重镇、聚集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信息表达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 作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创始人、新中国法学研究的先驱、新中国法学进入世界的领袖,为推进中国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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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部2004、2009、2012、年4次全国一级学科判断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科均居首位。 年,法学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名单。 年教育部根据全国第一个专业学位水平的判断被评价为a+。 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北京高校“要点建设一流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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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创始人,薪火传说

1950年,在新中国建设之初,法学教育从理论到制度、从组织到人才,百废为兴。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在中国法学教育的恢复、重建和快速发展过程中,顺应历史快速发展的潮流,勤奋耕耘,勇于探索,为共和国法治道路留下了光辉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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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作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创始人,不忘初心继承陕北公学的红血脉,为了回答“培养谁、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重大命题,反复德树人、德法兼修,完美的人才 法学教育7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培养了以最高人民法院前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时代先驱”宋鱼水等为代表的众多法治人才,深入参与和推动了社会的迅速发展进步。 他们中有沉心学术研究、投身法治进步的大师学者、推进司法改革、推进良法善治的司法业者、参与全球管理、致力于世界和平的国际法律人才、扎根于西藏地区、在痛苦中玩耍的基础先驱榜样、勇敢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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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对中国法学教育的贡献不仅在于向国家输送大量的法律人才,也在于科学的法学教育理念和先进的法学教育方法的传递榜样。 在法学教育理念中,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以学生为教育之本,提倡学院快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课程改革,以全面优化法学课程、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法学知识更新为基础,以实践项目创新为依据 巩固通识教育和人格教育的基础,通过跨学科交叉学科扩大思考,培养国际交流能力开阔视野的“一体多维”人才培养支持机制,推进法学知识教育和实践教育的二元融合,特色法学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教材体系和卡里基 二元融合新型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项目入选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着眼高端法律服务市场培养高水平法治人才——法硕教育综合改革的实践”是北京市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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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始终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人才培养的关键,经过70年的发展,形成了著名的资深法学家和有影响力的中青年法学家的人才队伍。 目前学院有长江学者特务教授8名、讲座教授2名、青年长江学者5名、百几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名、万人计划领袖5名、青年优秀人才3名、国家级教学名师2名、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首席专家12名、全国10 年,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高铭玄教授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和“最美奋斗者”称号,获得习大总书记颁奖表彰。 年,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许崇德教授作为高校法学界唯一的代表获得了改革开放40周年的“改革先驱”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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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推动者,不忘初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迅速发展,始终具有与新中国法治建设同方向同行、同频率共振的鲜明优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70年的历史与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密切相关,是中国法治建设的证人、参加者和推动者。 在新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节点上,经常活跃着许多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人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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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法制建设初期,人大法律系教授许崇德等人直接参与了宪法和许多重要法律的起草。 改革开放后,人民代表大会法学院参加国家立法更广泛。 比如余柔教授作为民法学界的杰出代表参与了民事基本法《民法通则》的起草。 许崇德教授参加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法》的起草和修改,1982年《宪法》的选改工作参与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事业。 高铭板玄教授参与了中国刑法典过去的起草,为1979年刑法典的制定和颁布做出了重要贡献。 关怀教授参加了起草《劳动法》、《工会法》。 赵中孚教授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起草工作,担任副组长。 郭寿康教授全面参与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起草等。 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表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这是根据新中国第一本法典编写的法律,也是人类进入新闻文明时代编纂的第一部民法,标志着中华民族回归人类法治文明的前沿。 王利明教授领导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科深入参与了民法编纂,推动了中国“民法时代”的到来,王利明教授在学术界最初提出的人格权独立编制、侵权责任独立编制为民法编制体例的创新提供了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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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师还为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了多次法制讲座,积极参与法治的推进。 孙国华教授是第一个到中南海讲课的人。 到目前为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师在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作法制讲座共15次以上。 这是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术影响很大的嘉许,也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对推进国家法治建设事业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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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中国法学理论体系的构建者,守正创新

七十年来,人大法学扎根于中国大地,开设了法理、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等大部分二级学科,为构建新的中国法学理论体系作出了基础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出现了很多代表人物和学术思想,在中国法学界发挥学科建立和学术领导的作用,如著名民法学家余柔、著名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家孙国华、著名中国法律史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曾宪义、著名宪法学家许崇德、著名刑法 著名物证技术学家徐立根、著名知识产权法学家郭寿康、著名婚姻法学家杨大文、著名外国法制史学家林榕年、著名国际经济法学家刘丁、著名战争法学家朱雷森等,他们作为本学科的创始人之一和重要参加者,扮演着完整的法学理论体系和法学教育体系的角色 人民代表大会法学学者提出的许多理论观点已经成为学术经典。 例如,余柔从民法调整关系的观点出发,认为民法“本质上是调整当时社会中的商品关系”。 孙国华认为“法是‘理’和‘力’的结合,‘理’是基本的,‘力’是必要的”。 曾宪义论证了从中国传来的法的“统一性”和“多层”性,提出“应该慎重采用民间法”。 许崇德认为“宪政是根据宪法执行的民主政治”。 高铭玄认为:“在现在中国的国情下,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朱荔荪论证了古代中国竞争法的人道观念和价值等。 然后,立足于党和国家对法学教育和法学学科快速发展的要求,一直从我国国情出发,把法学研究和法学学科建设牢牢立足于中国实际,推进法学研究本土化,研究对象、范畴、做法、体系、理念、理念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和中国经验的双重维度下,中国法学研究面临着汲取人类法学经验、凝结本土法治要素的新挑战。 作为中国代表性的学术团体,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对开发中国法学智慧、构建中国法学体系、推进中国法学学术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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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牢牢把握时代脉搏,将法学研究与国家的迅速发展和时代变迁紧密结合在一起。 聚焦工业文明向新闻技术文明转型的时代背景和新科技革命带来的法律挑战,成立未来法治研究院,积极促进法学学科和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和司法实践的深入融合,跨学科、前沿学科 构建了金融科学技术和网络安全研究中心、数字经济竞争法研究中心等14个科学技术法治相关前沿研究平台,成为提高学术原始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持。 全面掌握新技术,探索适应新诉求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路径。 新技术革命对法治提出的挑战赋予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水平的应对,深入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察院、智慧司法行政、智慧法律服务的广泛应用,对中国的法律实践和法律体系具有解释力,对科技革命带来的新问题具有应答能力

普法:与新中国法治建设同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七十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迅速发展过程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和新中国法学教育迅速发展的历史缩影和代表。 大河流日夜,慷慨的歌不在中央。 进入新时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坚定遵守总书记关于扎根中国大地大学运营的指示,反复进行正确的思想指导、社会主义学业方向、科学定位、国家重大战术诉求,重视文化传承,勇于创新,大胆超越,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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