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制商业言论理据要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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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转基因食品在我国市场份额呈上升趋势,但对于这种新科技的产物,人们不知道其原理及其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的影响,对此有疑问和恐惧的心理。 对此,华中农业大学语法学院汪再祥在《法学评论》中发表了题为“转基因食品强制标志的反省”的复印件,指出如下。
转基因食品的强制标志实质上是强制商业言论,即强制商家发言,本质上是政府的限制行为,这种限制行为的合法性在中国法学界基本上以顾客的知情权为依据,而顾客的知情权是强制商业言论的正 客户想知道的情况多种多样,有时想知道商家是否虐待动物,有时想知道商家是否绿色供应。 政府为了满足这些知情同意而强制进行商业言论。
政府强制商业言论需要更充分的依据,如公共卫生、安全、市场公平竞争等。
客户各种知情权的满足实际上有更合适的方法。 一、客户自主调查。 二、市场机制推进新闻披露三、政府食品新闻公开。 (香平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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