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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野游”遇险救援,有偿还要有罚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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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又盛行了室外旅行,再加上驴友进入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野游”行为屡见不鲜。 前几天,在黄山风景区发生了“野游”者被困在里面求救的事情。 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为此救助申请了3206元的费用。

普法:“野游”遇险救援,有偿还要有罚

后旅游时代,很多驴友对景区提供的普通景点不满意,热衷于走普通人看不到的路线,看普通人看不到的风景。 无限的风景在险峰,“野游”对曾经沧海的驴友来说确实有神秘的魅力,但“野游”不是野炊,有可能陷入一点疏忽和危险的状况。 遇难会引起长时间的麻烦——救援延误,驴友的生命危险。 即使救助成功,也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资,一个人遇难需要出动成百上千的救援人员。

普法:“野游”遇险救援,有偿还要有罚

现在人力价格极高。 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由此产生了巨大的救援价格,应该由谁来植入? 在过去,这不是问题。 因为到目前为止,很多旅游胜地对于“野游”遇难的救援,没有从人道主义精神那里拿到钱。 但是,今天,无偿救援是有必要讨论的。 如果救助力来自公安、消防等部门,就等于纳税人自掏腰包。 站在纳税人的立场上,我们有责任为不遵守规则的驴友植入吗? 使用公共资源提供无偿救援,客观上助长了“野游”行为,极为不妥。 实施有偿救援,让驴友为自己的“任性”买东西,是有道理的,更合法的——《旅行法》第82条有确定规定。

普法:“野游”遇险救援,有偿还要有罚

如果此类事件发生在其他国家,违反者也可能被收取费用。 在美国大部分州,如果旅行者在国家公园范围内遇难,救援费用完全由政府填补。 但是,如果旅行者入侵无人开发、无人管理、无人维护等地区遇难,救援费用必须自掏腰包。 在日本,警察的救援不能收钱,但警察的人手有限。 大多数情况下,需要民间专业救援机构的支持。 民间救援不仅收钱,而且非常昂贵。 光人工费每天就超过2000元。 出动100人,搜索一天,估算一下要多少钱。

普法:“野游”遇险救援,有偿还要有罚

严格来说,有偿救援在“友谊价格”上远远低于“价格价格”,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 像黄山风景区的救援一样,累计发生费用为15227元,救助游客支付3206元。 从责任负担的立场来看,因为是游客的犯规,所以应该承担所有的责任,即使是“按照收据全额领取”,也应该支付所有的救济费用。 从惩戒的立场来看,对“野游”的遇难不仅限于有偿救援,有必要实施惩罚制度,追加罚款,展示。 今年5月,穿越无人区50天失去联系,最后获救的徒步爱好者冯某被当地森林公安局罚款5000元。

普法:“野游”遇险救援,有偿还要有罚

黄山风景区可以尝试有偿救援,打开好头,被这种行为困扰的景点都行动起来,尝试用经济手段束缚“野游”者的脚。 (练习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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