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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守护食品安全,严防重于严惩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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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称《条例》)将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副局长孙梅君表示,新修订的《条例》有一些“严格”。 严格管理源头风险,严格查处混入假,惩罚人,严惩失信失德,严厉打击恶意违法。 关于“惩罚人”,《条例》规定,对存在故意违法、性质差、后果严重等行为的公司直接负责人,取上年度从公司得到的收入的最多10倍。

普法:守护食品安全,严防重于严惩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我国13亿多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国家和整个民族未来的迅速发展,是件大事。 近年来,在保障食品安全的议题中,“严格”、“最严格”、“史上最严格”等语言在很多场合被提及,如今年5月发表的“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的意见”所示,“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

普法:守护食品安全,严防重于严惩

保护食品安全,再严格也不为过。 应该说在严格治疗的背景下,我国食品安全状况不断好转,食品安全事故得到了比较有效的抑制。 但是,我国食品产业以“小、散、低”为主的结构还没有根本改变,食品“农地到餐桌”的链长、体量大、风险接点多等问题依然存在,食品产业的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

普法:守护食品安全,严防重于严惩

猛药去疥癣,重典治乱,非常时严厉处罚失信失德现象,要严厉打击违法乱纪行为,只关心自己的有钱人,不管别人死活,对食品安全犯罪者,不严厉处罚,严厉打击是正法纪,对老百姓的愤怒。 站在大众的立场上,保障食品安全需要严惩、严打,更要严防,推进关口,争取早日抓住小东西,把安全问题扼杀在摇篮里。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危害客户后,追究相关负责人,正义会落后一点,成本会大一点。

普法:守护食品安全,严防重于严惩

严戒的意义在于实践水平,健全食品安全监测体系,从农产品生产、食材购买、食品生产到食品运输、销售等环节,得到所有方面、全时间段、多主体的严密监测,市场上销售的食品都有“出生纸”“健康证” 二要构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链,工商、卫生、环境保护、质量检查等部门必须分工合作,严格防止源头、严格管理过程、严格管理风险,对食品生产流通经营实现全过程的无缝监督管理 三是完善食品安全新闻系统,利用各类新闻互联网,及时发布警告新闻,实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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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都是从“管”出来的。 严惩,严打是“管”,严防也是“管”,比较后者要下功夫,考验人,更多人合作,担任各部门职务。 (练习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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