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向网民提供全面及时的法治资讯,内容覆盖国内外突发新闻事件、法治新闻、大案要案、社会万象、检察新闻、立法司法、反腐倡廉等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普法 > 普法:小区加装电梯不能使用“一票否决”

普法:小区加装电梯不能使用“一票否决”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2阅读:

本篇文章1114字,读完约3分钟

12月25日,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等10个部门共同发行的《关于在市现有多层住宅中增加电梯的一些意见》正式实施。 其中有很多新的亮点。 确定增加电梯的业主意愿,将通过比例从90%缓和到三分之二,取消一票否决。 政府资金补贴的最高限额从24万元提高到28万元。 业主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建设资金。

普法:小区加装电梯不能使用“一票否决”

迄今为止上海的规定有“一票否决”:在上海市于去年12月19日发表的《关于确定增设市现有多层住宅的电梯居民问卷相关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将“初次问卷”的通过率从原来的2个100%提高到“小区整体的 如果有最后一句话,给业主“一票否决”权,一个业主坚决反对的话,90%的业主的愿望就会“水淹”。

普法:小区加装电梯不能使用“一票否决”

在旧大楼加装电梯是适用城市老龄化的要求,是政府进行的民心工程,但由于一家反对而给很多业主带来损害,这完全不像话。 因此,为了维持公共利益,有必要扫除加装电梯的障碍,取缔“一票否决”权。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陈幽沵副教授认为,基层政府部门在执行决定前征求100%的居民同意开始这个方法是不合适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为了避免自我风险让业主们自我解决矛盾。 因此,有必要从源流修改规定,取消关于“一票否决”的规定。

普法:小区加装电梯不能使用“一票否决”

现在上海的最新规定做好了。 加装电梯楼的业主希望通过率从90%缓和到三分之二,取消否决,回到法律轨道。

事实上,法律没有赋予任何业主“一票否决”的权利。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六)的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 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一些事项,专有部分是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必须得到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的同意。 也就是说,在旧楼安装电梯,如果有两个“三分之二”的同意,就可以得到批准后施工。 不需要百分之百的业主同意。 一家反对也不能阻止安装电梯的过程。

普法:小区加装电梯不能使用“一票否决”

当然,如果加装电梯,可以切实地损害每个低层业主的好处。 例如,通过加装电梯,影响具体业主不动产的采光、通风,或产生噪音。其中,法律规定如下。 一是《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被侵害的业主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 二是按照《物权法》第三章的规定工作。 关于如何处理矛盾,第32条“物权被侵犯时,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法处理”。

普法:小区加装电梯不能使用“一票否决”

也就是说,如果个别业主认为增加电梯损害自己的物权,他不能阻止二三分之二的业主通过的决议,但可以就自己的物权维持提出赔偿要求。 这些要求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就可以通过和解、调停、仲裁、诉讼等方法处理。 最后一条路是法院的判决,找到处理物权损害的补救办法。 (殷国安)

普法:小区加装电梯不能使用“一票否决”


标题:普法:小区加装电梯不能使用“一票否决”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2/18111.html

最近更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