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向网民提供全面及时的法治资讯,内容覆盖国内外突发新闻事件、法治新闻、大案要案、社会万象、检察新闻、立法司法、反腐倡廉等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普法 > 普法:做好行政检察听证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

普法:做好行政检察听证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1阅读:

本篇文章2188字,读完约5分钟

何艳敏

行政检察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认为确实有必要,可以组织有关当事人的听证。 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可以邀请与事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人、特约检察官、专家咨询委员、人民调解员或当事人所在部门、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委员以及专家、学者等其他社会人士参加的活动。 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具有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矛盾解决难度大等优点,因此如何在处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事业中引进“外脑”开展听证事业,是执行行政检察事业的重要事业要求。

普法:做好行政检察听证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

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引入听证程序,可以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监督程序,实现三个方面的效果。

第一,有助于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 一般来说,行政诉讼案件存在矛盾解决的难题,需要用听证的方法解决社会矛盾。 通过公开听证方法,面对面的编程,案件当事人可以对案件的解决结果增加认可感,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公正的信心。 另外,也有对案件负责人的信赖度不足的案件申请人。 案件负责人公正解决后,有些案件申请人根据个人偏见对案件解决结果不满,继续以信访的方法向其他机构申请权利救济。 邀请中立的听证代表处理案件,可以及时消除案件申请人对司法人员的不信任感,帮助案件负责人共同解决社会矛盾。

普法:做好行政检察听证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

第二,利用“专家外脑”有助于提高司法公共的说服力。 首先,行政诉讼案件多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有专业性的一系列行政行为,但检察官不是所有行业的专家,而是通过行政听证程序通过“专家外脑”参与案件,是检察官相关的专业 其次,司法有专业性,也有共同的正义价值。 而且,这种朴素的正义价值扎根于人民群众心中,借用“专家外脑”参与听证,从事件解决社会价值的角度发表意见,帮助事件负责人从别的思路出发思考事件解决方法,事件处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

普法:做好行政检察听证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

第三,有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另一方面,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监督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合法性,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 另一方面,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合理性,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在比例大体上,严格按比例,严格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额度范围内,依法 行政检察听证制度,对依法行政、人民参与司法事务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依法政府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

普法:做好行政检察听证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

张军检察长说:“在案件中顺利使用听证程序将使我们的工作更积极。 我们这方面的司法能力相对薄弱,必须做更多的准备,努力提高。 ”。 目前,行政检察听证制度的完整性需要进一步增加如下程序设计。

普法:做好行政检察听证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

第一,根据繁简分流事件理念的要求,建立两种类型的听证程序。 在海外,这方面的编程已经存在。 例如,美国行政程序确定听证程序分为正式听证和非正式听证,非正式听证具有灵活、高效的优点,因此美国在听证程序的应用中,很多案件使用非正式听证的方法,听证制度很好地适应实践 参考这种听证理念,在行政检察听证制度的设计中,有必要将听证的程序设计为普通听证和简易听证两种程序。 具体而言,普通听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简易听证大致只邀请一个听证者即可。 灵活而简化听证程序。 另外,在听证的案件选择中,根据案件是否需要提供新的证据、案件事实是否有争议等因素,也可以综合考虑两听证程序的案件适用范围。

普法:做好行政检察听证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

可以规定一般听证案件的适用范围的有一个是预定进行抗诉决定的案件。 二是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有很大争议的案件。 三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对社会影响大的事件。 这类事件通常社会关注很高,通过普通听证程序公开听证,可以进一步疏远舆论,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决定的认可感。 除以上三类案件外,其余案件属于简易听证的案件适用范围。 另外,必须强调普通听证和简易程序没有严格限制,打算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但在案件当事人有访问风险的投诉案件,不能通过简易程序解决社会矛盾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一般听取简易听证程序

普法:做好行政检察听证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

第二,根据重视人民司法意见的要求,建立听证意见和破案结果的联系程序。 听证意见和案件解决结果的联系步骤首先是比较听证意见和案件负责人的承包意见不一致时的解决步骤。 听证结束后的程序必须根据普通听证和简易听证分为两种情况解决。 按照普通听证程序举办听证后,听证意见与案件负责人的承包意见不一致时,听证主持人向本院检查委员会报告,提出对听证意见的解决建议,由检查委员会决定是提出抗诉还是结束审查,证明听证意见。

普法:做好行政检察听证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

根据简易听证程序召开听证会后,听证员的听证意见和负责人的意见大不相同,负责人多次接受意见,或者事件的听证效果不好的情况下,当事人有继续访问的风险的情况下, 听证主持人将简易听证程序改为普通听证程序后,处室负责人必须更换听证主持人,产生的听证意见由听证主持人向检查委员会报告,提出案件解决建议,由检查委员会决定案件的最终 案件解决结果出来后,必须立即将案件处理结果发送给听证员、双方当事人,案件解决结果必须陈述听证意见的采用情况和理由。

普法:做好行政检察听证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

第三,为了传达网络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听证直播节目。 听证直播是听证组织者利用自媒体直播技术,向不特定社会公开事件听证活动,进而扩大公众参与事件活动的重要方法。 从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听证事业的推动力,促进社会综合管理的角度考虑,有必要在行政检察听证行业引进直播技术,向社会公众直播行政检察听证活动。

普法:做好行政检察听证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

(作者单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标题:普法:做好行政检察听证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1/17766.html

最近更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