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长江水利委员会召开长江保护法首要法律制度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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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信记者侯建斌于8月15日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召开《长江保护法》第一法律制度研讨会,深入探讨《长江保护法》需要体现的第一涉水法律制度,配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资委员会和水利部制定下一阶段《长江保护法》的立法 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马建华主持会议,委员会副主任吴道喜、总工程师仲志余出席了会议。
马建华指出,有必要进一步提高《长江保护法》立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长江保护法》立法是实行长江大保护,推进长江经济带优质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对长江水利委员会自身改革的迅速发展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水利部的领导下,长江水利委员会高度重视《长江保护法》立法合作事业,前期已经组织开展了大量事业,为长江保护立法作出了贡献。
马建华强调,必须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以主人翁的姿态,站在全面加强流域管理的高度,全力获得《长江保护法》立法相关的协助。 要把握水的流域特征、流动属性和多功能优势,聚焦长江流域的水安全保障,加强对重大问题的法律制度设计论证研究。 要遵循分工和统一协调的事业机制,全力以赴,全面开展立法合作事业,把流域水安全保障相关法律制度充分科学地反映到《长江保护法》中,力争为《长江保护法》立法事业提供全面支持。
会议以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配置与调度、河湖管理、控制性水工程调度等四个重大问题的法律制度设计为中心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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