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云南腾冲三被告人非法制造、持有枪支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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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报报道,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最近公开审理了非法制造和持有枪支的案件。 濮某被告、龙思某被告非法制造枪支支罪,非法持有枪支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2年4个月。 被告人横加某犯非法持有持枪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法院审理表明,去年6月,腾冲市公安局民警在被告人濮某临时设在山上的木屋中,在家搜索了2把枪、1台制枪工具电焊机、1台角研机。 在临时设在山上的木屋里搜索了2把枪,1台制枪工具角磨机。 从贡嘎被告的家中搜出了一把枪。 以上五支枪是以火药为动力的自制枪,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被鉴定为违反了我国刑法。
在审判中,被告人及其指定辩护人对公诉机关起诉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法院综合考虑3名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吴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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