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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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的“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名声事件”引起了社会和媒体的关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听取了凉城县人民检察院事件负责人的报告,查阅了文件资料。 研究表明,现在的事件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命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把此案归还公安机关补充搜查,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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