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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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张驰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陈小冬范瑞恒
“你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有多少员工? ”。
“你们公司的年利税是多少? ”。
“你对犯罪了解多少? ”。
……
最近,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民间公司家因涉嫌虚假发行收据而不起诉的听证会现场,人民监督韩丽的一连串提问使涉嫌犯罪的公司负责人孟某脸上出汗。
年1月至年9月,孟某使他人虚开发票15张,价值税共计1348880元,其行为构成了虚开发票罪。 孟某去年9月5日被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刑事拘留,去年9月30日被红桥分局等待审查,去年5月18日被红桥区检察院等待审查。
案件移交红桥区检察院后,接受检察官杜颖审查,发现孟某是民营公司负责人,初犯、偶犯、主观恶意不强,有自首情节,自行认罪处罚。
杜颖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少捕”、“少押”、“慎诉”的理念,红桥区检察院计划对孟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以前法律意识淡薄,有违法犯罪行为,今后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确保公司的合规经营。 ’听证会上孟某后悔自己的违法行为。
“按照以往的程序,该企业的广告主将受到处罚,对拥有30名以上员工的民营企业将受到毁灭性的打击。 ”杜颖说。
听证会当天,经过一系列审查,公安机关、税务部门、人民监督员对红桥区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没有异议。
检察的方法得到了前来听证会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民间公司家、法学专家代表的肯定。
天津市政协委员、天津艺创意科技有限企业理事长贡书凯叹息说:“感谢检察依法对民营公司采取的保护措施,我们必须害怕依法经营。”
今年以来,红桥区检察院依法对民营公司、民营企业广告主涉税案件作出4件11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组织召开2个公开审查发布会,对民营企业广告主涉税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人民监督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红桥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春明对记者说:“依法慎重处理民营公司犯罪嫌疑案件,防止‘闹事,破坏工厂’,可以稳定员工就业,处理‘吃饭’的问题,关于中央的‘六保’、‘六稳定’。 ”。
此外,稳步检察环节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院制定了“服务保障“六稳定”“六保”,为红桥快速发展建设法治化经营者环境的措施”。 在处理临时发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件时,发现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上不严格,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对公司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纳税计算管理制度,提高诚实纳税意识,杜绝公司经营管理遗漏引起的违法犯罪。
“下一步要采取比较措施,加大对民营企业广告主的法治推广和调查服务力度,反复依法保障公司权益,促进依法合规经营,建设法治化经营者环境,建设民营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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