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因疫情无法完成线下一对一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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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报报道,虽然申请了线下一对一指导课程,但由于疫情无法履行合同,训练学校不想退款。 日前,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命令学校归还训练费。
今年1月21日,原告崔姓向被告所在的雅思培训学校申请了“雅思口语和创作培训”,当天签订了注册名单、培训协议书,崔姓承诺在该学校接受一对一口语和创作课程的指导,10次课程费用共计950元。 1月27日,崔姓上次训练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训练课程中止,崔姓此前参加的雅思考试也取消了,后续的雅思考试也因疫情取消了。 开学后,崔姓回到哈尔滨继续上学。 崔姓的监护人认为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校方试图返还剩下的学费但被拒绝了,崔姓被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教育训练合同与常规合同不同,该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专业属性,不得强制履行。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崔姓不能按合同约定一对一进行线下学习,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新冠关于肺炎疫情民事案件的几个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的相关规定, 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不能进行线下训练,不能用线下训练方法达到合同目的,或者事件的现实情况表明不应该进行线下训练。 崔姓要求解除与雅思训练学校的训练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支持。 研修合同解除后,已经预定的研修费必须根据接受研修的授课时间等情况返还全部或一部分。
最终鼓楼区法院判断被告将返还原告的训练费8358元。
(侯盈赵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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