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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三医”之间需有新的正向好处联系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0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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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梅

前几天,福建整合“三保”成立医疗保险后,海南省、甘肃庆阳市等相继整合“三保”,成立了个别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总结了药品采购、价格监督管理、医疗救助等功能。 为什么福建医疗保险改革模式得到支持? 去年9月,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成立。 全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协“三保”一体化归属医疗保险管理、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耗材采购配送管理功能也一起纳入医疗保险。 福建模式的关键是把最重要的“药价保”改革要素全部统一在一个部门,把所有好处在一个框架下平衡,打破原来的“三医”(编辑注:“三医”是医疗保险、医疗、医药)分割、难以联动的局面

普法:“三医”之间需有新的正向好处联系

研究表明,改革医疗保险管理体制相当于引出“牛鼻”,可以实现很多共赢。 长期以来,中国医疗保险的各项制度分各部门管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人社部门,新农协、疾病应急救助在卫计部门,医疗救助在民政部门。 碎片化制度联系困难,资金录用效率低下,患者清算待遇难以提高。 在医院的监督管理中,使用后的不同项目的费用,不仅不能进行比较有效的监督管理,而且助长了过度医疗。 在药品购买方面,最终植入人既不能“点菜”,也不能与药企直接结算,不能切断医院、药企的好处链。 在医疗价格方面,医疗保险杠杆作用也没有充分发挥,价格太高会浪费医疗保险资金,增加患者的负担,价格太低会影响医院的积极性。 医疗保险碎片化、被动补偿、未精细化的管理模式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深化改革势在必行。

普法:“三医”之间需有新的正向好处联系

也有利用医疗保险的手段“腾笼换鸟”,取消药品的附加、医疗服务的价格调整的价格的地方。 其头脑通过医疗保险的嵌入,推进“三医”的合作,看起来很有效。 但是,“三甲”合作不能停留在医疗保险医疗医药之间的政策合作上,需要更内在的好处合作。 改革要打破老化药养医的优势结构,建立“三医”之间新的正面优势关系,使医疗保险发挥激励和制约的作用,促使各方自行构建结构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制度。

普法:“三医”之间需有新的正向好处联系

( 11月1日《人民日报》5版《整合医疗保险,提高医疗改革“牛鼻”》,作者:李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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