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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让“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深入人心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06阅读:

本篇文章683字,读完约2分钟

王石川

国家发改委等31个部门共同签署的《开展对婚姻登记重大失信当事人的共同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传播的确定信号是我国征信建设不仅越来越制度化、法治化,而且越来越精细化、全面化。

普法:让“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深入人心

与婚姻登记行业的重大失信行为进行比较。 其背景是伪造、变造或挪用他人身份证、户口本、配偶说明或其他证件、说明资料等失信行为屡见不鲜,严重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有些行为不仅失信,还涉嫌违法犯罪。 采取惩戒措施让当事人付出必要的代价,是建设征信体系问题的必要意义。

普法:让“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深入人心

有趣的是,婚姻登记的严重失信面临多重惩戒,只是拿出不作为公务员招募的结果,放出的信号就会变得丰富。 一是考公务员是人生的大事,考上公务员是改变命运的好契机,失去召集资格一定很痛苦。 另一个是公务员的要求很高,职业开朗,也承担着守信用的责任。

普法:让“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深入人心

目前,正在摸索建立政务可靠性评价机制。 比如对引起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把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考核的优先依据。 有些地方建立了公务员诚信文件,以公务员个体的一些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审查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等信用新闻作为干部审查、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公务员和通常的公民不同,对他们要求很高,不是吹毛求疵,而是使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前提更好。

普法:让“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深入人心

建立“一处违法,到处受限制”的联合惩戒机制是第一步,关键是根据法治规则结束,让“一处违法,到处受限制”深入人心。 在折磨失信者的同时,通过给守信者赋予甜味、惩罚善的动态机制,全力养成“守信者荣、失信者耻辱、无信者忧”的社会风气。

普法:让“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深入人心

( 4月11日《中国青年报》02版《有身份的》者失信需要付出更多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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