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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进一步深化后疫情时期智慧法院建设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0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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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忠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近年来,全国法院把司法改革和新闻化建设作为“车两轮、鸟两翼”,人民法院的新闻化3.0版不断深化完善,智能法院的建设成果接受了疫情防控“大考”检查,其应用实践包括起草、审判、执行、信访等全方位和程序 系统总结了这方面的经验,不仅坚决战胜了疫病防控人民战争、整体战、抗战的需要,而且为深化疫病时期智慧法院的建设,使新闻化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大众、服务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普法:进一步深化后疫情时期智慧法院建设

实践整理:智能法院建设成果在疫情预防控制期间的主要应用场景

智力法院建设的各项成果在疫情防控期间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应该说第一应用场景和行业集中出现在诉讼服务、网络审判和移动执行三个方面。

一是广泛开展网上诉讼服务。 各地法院充分依靠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诉讼平台,扩展在线诉讼服务功能,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咨询诉讼、退款费用、新闻查询、联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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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积极探索网络审判方法。 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积极探索将审判活动从网上转移到网上的各种方法和方法。 网络审判方法的广泛应用比较有效地处理了当事人不能移动引起的诉讼难问题,实现了疫情防控期间审判工作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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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化的成果。 各地法院依靠全面执行新闻化案件的平台,诱惑当事人在网上申请起草,远程执行相关的一些事项。 利用“总对总”、“点对点”互联网执行检查控制系统,使用在线财产维护检查控制的执行、检查控制的执行及计费扣除的执行、移动执行平台、邮件、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法进行联系、联系 根据执行方案金管理系统,通过网银、微信、支付宝( Alipay )等系统,以网上转账的方法接收并发放执行方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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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的迅速发展:以网络审判系统建设为重点的积极探索

疫情期间智能法院建设的创新发展迅速,在网络审判系统建设行业表现得尤为活跃。 作为亲历者,笔者对南通法院“支云”审判系统建设的感触更直观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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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网络审判系统的创新建设是由疫情防控期间网上诉讼的实际诉求产生的。 与疫情发生前的运行比较成熟的网上起草、网上调停等事业相比,网络审判虽然有点实践,但总体上还处于探索阶段。 南通中院从今年1月28日开始开发可复制和宣传、满足审判各种指控的在线审判系统,2月10日南通法院的“支云”审判系统正式在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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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融合运用许多现代技术手段,满足网上诉讼多样性的诉求。 网上审判不能脱离实际盲目推进,需要结合审判的优势和诉求,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解决实际课题。 “支云”审判系统和其他网络审判系统的显著区别在于依靠科学技术法庭系统,实现审判业务系统、审判直播系统等无缝对接,其主要功能都与审判活动的实际需要密切相关。 例如,系统的建设要依靠现有的科学技术法庭系统,法官的在线开庭要在原来的审判法庭内进行,保障审判活动所需的庄严感和仪式感。 系统实现了审判业务系统和内外网络的对接,与事件新闻和电子卷宗有关。 实现照片、复印、音视频等多种形式的证据资料的在线展示,很多案件可以在网上进行举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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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网络审判系统为网上诉讼提供了方便的条件,为网上诉讼的宣传适用和规范的完整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网络审判系统应用场景的特殊性决定了对规范性的要求更高和更细致。 南通中院先后制定了《网络审判暂行规定16条》、《支云系统审判规范20条》等文件,确定了当事人自主录用等大体及适用范围和条件、基本程序要求,确保了网上诉讼的合法规范、有效秩序。 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审判系统的建设和采用实践告诉我们,网上诉讼不是疫情防控背景下权利的行使,而是顺应网络审判方法的改革趋势,深化智能法院建设的长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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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未来:对智力法院建设方向和路径的几点思考

一是抓住智力法院迅速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 新冠防治疫情应对也使我们对现代化管理体系有更深刻的认识,更重要的是,经过这次危机,人民群众对现代化管理模式有更广泛的共同认识和记忆,智慧法院的建设和成果的普及更是大众的 我们要抓住历史机遇,积极运用网络技术和新闻化手段加快智慧法院的建设,使网络司法成为一种习性,以越来越好的建设成果使人民大众方便顺利地享受科技创新带来的新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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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强智力法院建设基础法律理论研究。 智力法院的建设过程本质上是创新的过程,任何创新都会对现有的运行模式产生突破和冲击。 与其他行业的创新相比,智能法院建设所服务的司法审判事业具有合法性、规范性、程序性等固有要求,决定了智能法院项目的创新有一定的限度。 掌握这个限度是智力法院建设必须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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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提高服务审判执行中心实务的实际性能。 另一方面,在理念上必须真正回归审判,使智力法院的建设和司法审判活动深入融合,使服务审判成为新闻化的难点。 另一方面,智力法院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特别是电子卷宗必须与事件同步生成。 深化完全智力法院的建设,继续逮捕电子卷宗的事件生成事业仍然是重要的基础性事业。 知识法院建设服务审判还运用技术手段缓解执法案件中事务性工作压力,剥离送达、维护、材料领取、文件上网等辅助事项,改革分散解决模式,使法官真正成为审判的核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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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加强智力法院建设的系统性、集成性。 系统应该首先在智能法院的建设方向上涵盖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政务、司法警务、党建等法院工作的全方位和各环节,考虑系统的功能结构,实现一体化、统一化推进。 整合性是智力法院建设的另一个重要方向,将多种系统和应用整合到一个统一的平台上,处理资源配置分散、数据调整不方便、招聘效率不高等问题,法院各事务的层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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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融入智力城市、智力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体系。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知识法院的建设也是知识城市建设的一部分,与知识城市建设系统、应用成果的相互对接和新闻共享,不仅有助于法院新闻化视野的扩大,而且更方便有效地掌握经济社会运行的基础数据,司法决定、司法 当然,要与规模大的智力城市建设体系相融合,立足于智力法院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应用诉求,要从一些重要的行业、重要的项目开始。 加快建立公安——法院合作执行系统,充分利用公安机关运行成熟的新闻化系统,处理法院执行中的检查员搜索问题。 开发“法官进入网格”机制的配套应用,与网格化社会管理新闻系统融合对接,使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触角沉入基础一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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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深化先进科技成果的引进和采用。 智力法院的建设坚持“大数据、大模式、大服务”的理念,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5g、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成果,扩大数据资源,继续技术功能 然后要加强网络思维,加强与国内特征研发机构的合作,充分整合资源,提高智力法院建设水平,开拓智力法院建设的新结构。

标题:普法:进一步深化后疫情时期智慧法院建设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1/0105/23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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