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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职业技能培训不容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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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萌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加强职业技能训练是稳定就业、扩大就业的重要措施。 但是据记者调查,有点地方基层组织让社区员工“扮演”失业者,一年参加两三个低质量的技能训练,浪费了宝贵的政府补助金,好政策在执行中变味了。

普法:职业技能培训不容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这种混乱使大众愕然。 其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水的业绩难以谴责。 无论是在工作单位“失业中”,还是“拉头”,都是为了在要求的时间之前完成工作指标。 这种所谓的“工作”一点也帮助不了失业者和需要提高职业技能的人的“长臂”,不能刺激他们的自我“造血”能力,无助于他们找工作和增加收入,反而被怀疑是骗人的。

普法:职业技能培训不容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明明没有失业却领了失业金,训练结束,考试“放水”……不该发生的问题实际上发生了,暴露了审查环节的失守,规章制度结束的高阁,相关人员有无恐惧,无法在心里宣传。 这些行为难以掩盖失职的渎职、违反纪律,甚至“法不责任众”的幸运心理,在依法行政的大体上,辜负了训练的良心,基础部门的公共说服力不可避免地受到损害。

普法:职业技能培训不容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去年12月,人社部、财政部专门发布通知,要求进行职业技能提高行动专业的账本资金录用管理业务,通过虚假训练等筹集资金,根据骗取法律严惩。

对于违规乃至假货,地方管理部门必须调查。 关于培训机构是否具备资格、培训者是否满足相关条件、有无忽略审查关系等,有必要进行讨论。 对于发现的问题,不能试图隐瞒,有关负责人必须受到处罚。 而且,单方面要求“多少长期训练人数”,不要评价训练的实效,有必要纠正“重数字不现实”。

普法:职业技能培训不容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为了使好的政策落到现实中,产生实效,科学的、对比的、系统的实施战略是必不可少的。 在这个例子中,需要失业和调动训练的人员必须纳入大的数据管理,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必须共享数据,掌握相关人员的消息,使统一的决定变得容易。 还必须结合用人单位的诉求和失业者的双向意愿,制定训练课程和计划,努力提高训练质量,促进和利用学习。 要推进订单训练、定向训练、定岗训练等,确保职业技能训练供求比较有效对接。 关于训练的后续效果继续关注判断,尽快调整问题进行处理,使财政补助金落在刀刃上。 关于制造虚假的个体和机构,应该列入诚实的黑名单,特别展示效果。

普法:职业技能培训不容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作为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一环,职业技能训练禁止制造花架,不允许制造虚假。 真正深入各项工作,细致,结实,稳定就业,保证就业才能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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