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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适当放宽基金牌照限制是应时之举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3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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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多媒体数字报刊

周琳

在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过程中,外资金融机构多为综合经营,开放机构准入后,外资机构被视为同行,此时适当放宽基金牌照限制,推进金融混业的迅速发展是借款人。 适当放宽基金牌照限制不是完全放任不管,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协助金融监督管理。

普法:适当放宽基金牌照限制是应时之举

中国证监会日前修改了公募基金的基础性规章制度。 新建放宽了公募牌照“一参一控”的限制,即在部分限制条件下,允许同一主体,控制基金企业和公募卡机构,加强“扶贫限制恶化”,完善基金企业市场化退出途径。 这有望进一步放宽被限制多年的公募基金牌照,过去只依赖牌照获得红利的迅速发展模式被淡化,凭借自身的经营和管理能力越来越鼓励优秀的集团化的迅速发展构想

普法:适当放宽基金牌照限制是应时之举

经过几十年的迅速发展,以我国公募基金领域为代表的资产管理领域已经有了规模。 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截至2020年6月底,中国国内有基金管理企业129家,公募基金资产净额共计16.90万亿元。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大型基金企业资产管理规模的集中度提高,领域的“马太效应”日益明显。 但是,与海外成熟资本市场的少数资源管理企业占很大市场份额的局面相比,国内资产管理领域依然存在企业数量多、小而分散、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 国内基金业继续快速发展,为了建设国际一流的资产管理机构,高质量基金企业需要通过加快合并重组等方法不断优势地进行,另外有先进资源管理经验的同行越来越多地“跨境接受”。

普法:适当放宽基金牌照限制是应时之举

站在扩大金融开放的大格局上,适当放宽基金牌照限制是适应市场化的迅速发展。 最近公布的2020年版外资准入负面名单中,金融业对外资的全股比限制全部解除,必须让国内同行考虑新的经营思路。 在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过程中,外资金融机构多为综合经营,开放机构准入后,外资机构被视为同行,此时适当放宽基金牌照限制,推进金融混业的迅速发展是借款人。 他还说,在证券基金领域内部加快合并重组,逐步打破部分金融牌照之间的“束缚”,建设“航母级”资源管理机构,也是进一步开放形势下提高中国金融机构市场竞争力的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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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序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前提下,基金业为了适应金融混业经营的迅速发展趋势,需要“打铁本身就很硬”。 另一方面,领域内部应该广泛吸收证券企业、信托企业、外资民间募捐的同行经验,携手探索集团化经营的新途径,越来越利用“无形之手”的力量,加速领域的新陈代谢和优胜劣汰。 另一方面,基金经理抛弃了过去的“许可证红利”“躺着赚钱”“在天上吃饭”的旧想法,单纯从重视产品转向重视综合金融服务,从追求新颖的产品设计转向重视顾客的诉求

普法:适当放宽基金牌照限制是应时之举

当然,适当放宽基金牌照的限制并不一定完全搁置。 在缓解“一参一控”的过程中,监管部门必须搞好金融监管协同,预防和管理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 这是应对未来资产管理机构集团化经营迅速发展趋势“万变”的不变大体。

普法:适当放宽基金牌照限制是应时之举

对金融机构来说,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各类机构要时刻注意自己。 取得基金牌照不是最终目标,不一定适合自己快速发展的优势。 所有的努力最终都会降低融资价格,优化投资结构,从投资者提供更高品质的金融服务的投资者的角度来看,无论是集团化经营的基金“百货店”,还是规模较小的基金“精品店”,领域市场化竞争都是更高品质的 如果不是违法违规的恶战苦斗,就应该为之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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