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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铲除“司法黄牛”赖以生存的土壤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6阅读:

本篇文章1472字,读完约4分钟

张淳艺

据《法治日报》报道,为了便于大众寻找司法鉴定,减少“司法黄牛”利用伤员对鉴定新闻的掌握不完全,影响司法鉴定公平性的问题,浙江省司法厅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了司法鉴定窗口,一条龙 并严格司法鉴定执法检查,肃清违反司法鉴定法的执行行为,打击“司法黄牛”的生存空间。

普法:铲除“司法黄牛”赖以生存的土壤

有人处有“黄牛”,司法鉴定行业也不例外。 “诉讼是打证据,打证据是鉴定。 ”这句话的形象表明司法鉴定对诉讼活动、维护权益很重要。 由于鉴定意见直接影响有罪判决、民事责任分担,“司法黄牛”从中汲取了商机。

普法:铲除“司法黄牛”赖以生存的土壤

“司法黄牛”最早出现在交通事故、医务人员矛盾等行业。 在一点地方医院和警察队的周围,“司法黄牛”经常致力于这项违规招募业务。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伤者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所以“司法黄牛”来访,自己“承担”赔偿的事情。 为了欺骗当事人的信任,“司法黄牛”经常先行垫付医疗费,提供往返接送服务。 无益又太早,“司法黄牛”这么殷勤,关键还是好事。 他们以低价购买当事人的索赔权,把很多部分装在袋子里吗? 约定高额分割比例或收到赔偿金后分割。

普法:铲除“司法黄牛”赖以生存的土壤

“司法黄牛”的危害很明显。 首先,损害当事人的权益。 无论是购买还是分割,当事人实际收到的赔偿额往往远远低于赔偿额。 特别是对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来说,与“二次伤害”是一样的。 其次,损害了鉴定的公正。 新华社曾经厌倦过地方司法鉴定行业的“出钱后告诉某人”的猫,但各个司法鉴定机构将好处放在最优先位置,试图和“司法黄牛”一起受益。 另外,影响法治公信。 “司法黄牛”经常夸耀“提起诉讼是有关系的”,不知真相的大众被迷惑,不可避免地相信真相,对法治的客观公正没有自信,产生怀疑。 另一方面,事件在“司法黄牛”的介入下改变鉴定和判决结果,直接损害司法部门的公共说服力。

普法:铲除“司法黄牛”赖以生存的土壤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中共中央依法治国的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坚决惩治司法揶揄行为,防止利益运输”。 之所以禁止“司法黄牛”,是因为司法鉴定的“最后一公里”不顺利。 由于新闻的不对称,很多群众担心诉讼需要证据时,不知道该在哪里鉴定,需要那些资料,而且鉴定需要时间,不需要往返。 “司法黄牛”的出现,就像救命稻草一样,必须让当事人看到希望,不惜让步一部分权益,委托代理案件。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司法部门的公共服务和大众的需要之间如果有间隙,“黄牛”的桥梁角色就不会消失。

普法:铲除“司法黄牛”赖以生存的土壤

幸运的是,近年来浙江省司法厅积极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进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不再依赖“司法黄牛”,轻松找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方便的法律咨询和鉴定服务,扩大了服务大众的广度和深度 在记者的采访中,很多市民抱着试试的想法,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进行司法鉴定的地方。 结果正好有鉴定人值班,办理了直接鉴定委托的手续。 如果不是这样无缝的对接,很有可能被“司法黄牛”乘虚而入,挖了个空隙。 浙江省一站式窗口是赶走“司法黄牛”的方法,值得在其他地方参考宣传。

普法:铲除“司法黄牛”赖以生存的土壤

另外更重要的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司法鉴定的公平和公正,消除“司法黄牛”的生存空间。 在这些方面,浙江有完全的相关规定,规范鉴定委托程序,保障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另一方面以零容忍的态度认真调查违法违规行为,年轻人暂停业务,重案组取消登记,构成犯罪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有这样高压的严格管理,司法鉴定机关和人员对诱惑的抵抗力自然会大幅度提高,大体上不敢违反和“黄牛”在一起。 “公生明、廉生威”,每次一起委托都可以得到客观公正的鉴定,平民不用担心“不找黄牛就吃亏”,“司法黄牛”自然会失去生存的土壤。

标题:普法:铲除“司法黄牛”赖以生存的土壤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6/19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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