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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天听正义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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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凤鸣(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东西不能平,人不能平。 中国古代的统治者早就发现,所谓天意,其实取决于民意。 所以《尚书泰誓》中说“天视自民视,天听自民听”。 皇帝作为天子,代表天上人类的意图。 人有冤屈,为达到天上而演奏给皇帝,借此实现“上天听”的正义。 晚清的杨京控制方案实践了这种“辛辛苦苦瞒着疏民”的制度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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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是冤案

古今,通过告状来逆转正义的例子层出不穷。 杨京控制方案,因为事件内事件外的戏剧性情节,特别耸人听闻。 同治十二年( 1873年)十月,浙江余杭县民葛品连是横死之家,其妻子葛毕氏在刑讯逼供生死选择中,但指责杨乃武为杀人主谋。 葛,杨之间确实有一些谣言坏了,但杨妻詹彩凤不相信丈夫杀人。 绝望的是,从知府、检察司到浙江巡抚,维持县的判决。 希望破灭了,告状成了最后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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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三年四月,杨菊贞(杨乃武胞姐)被都察院控制,但路远山高,远水难接近火。 詹彩凤盼望着着急,又带领雅门告诉步军。 很遗憾,两次北京控制,没有结果就结束了。 对各级政府官员来说,冤案昭雪和各保平安之间长期拉锯后,最终还是以维持原判为保全之策。 不幸中的万幸,支持昭雪的一方不放手,吸取了前两次失败的教训,进行了第三次京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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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京控气势汹汹地获胜。 都察院左都御史臣景廉等人说:“浙江京官内阁的书王树屏等十八人联名呼吁,李福泉用疑惑狱、迹涉回护等语言向臣衙门提示。” 这件事闹得更大了! 都察院顺水推舟,指出本案的很多疑点,非常重要的是杨乃武没有犯罪时间! 然后,触及朝廷的痛处,说“这个事件读了两年,久腾物议”,决定将所有事件提交刑部审理。 光绪二年( 1876年)十二月,刑部打开棺材验尸,确认葛品连的“委员会无毒病死”,冤罪终于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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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听”的常规机制

“周礼”的平民有冤案,而“站在肺石三日,士听其言,上诉有罪”的理想化设计中,清代的御状诉怨方法完全制度化。 为了加强操作性,清代将其分为两个机制,其中阍系直接诉皇帝,京控制诉皇帝。 受京都控制的政府机关很多,有都察院、通政使司、步军指挥机关等。 这些政府在受理京都控制事件后,诉讼转移到特别程序,与通常的报告讨论程序区别开来。 一般来说,杨乃武事件经过省级定谳报告给刑部后,讨论无误,审判也基本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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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杨菊贞被提交到都察院,案件又在协商的地方重新审查了。 接着,步兵率领雅门演奏案件,法院命令此案与州长杨昌疏督一起演奏。 也就是说,京控制打破了正常的讨论机制,把事件变成了“天听”,启动了异常机制。 当然,这次审理的结果只是重复故事,所以清廷和钦差礼部侍郎胡瑞澜再审了。 出乎意料的是,胡瑞澜也不敢反提案。 很遗憾,清廷打破了惯例,刑部不得不提交审查。 由于往返返回的程序是往返运行的,这个制度的通常机制不能带来可预测的正义。 因为官僚系统的固有惯性难以刹车而转向。 换言之,如果没有特别势力的介入和各种偶然性的有利条件的拥挤,本案就不能实现根本的反转。 本案正义得以实现,是各种非常规则的隐蔽力左右了“天听”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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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疲惫

“天听”正义是有目的的、有利的设计,但也有说不清楚的制度的疲劳。 比如,敲阍,皇帝的态度其实不是欲望,放弃了就不能标榜其仁的神圣。 任则必须请假。 在这个困境下,经常必须修理栈道、暗度陈仓。 如果设置冲突礼仪罪的话,敲阍不实就会被绞死。 另外,规定正阳门外的石狮鸣冤者,应根据破坏御桥的罪名予以处罚。 关于京都控制,虽然比阍更制度化,但皇帝依然必须交给官僚系统,结果大多是换汤不换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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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杨乃武事件中,法院本来任命胡瑞澜重审,以预见和保护浙江省重审北京敕令的事件,但胡也要与法院虚和委蛇。 事实上,朝廷对胡寄予很大的期望。 因为这一再警告胡不能“代劳保护”。 浙江省一味移民,说:“不要求杨乃武等人监死,就无法模糊地结束。” 所以,胡特别警告杨乃武、葛毕氏要监视事件内,证明防止监狱死亡。 这样剖腹是因为法院也知道,如果事件直接偏离控制,各种潜流就会暗动,不堪防御。 这件事的重要证人金宝生,不是莫名其妙地死了吗? 事件解决后,沈喻先生(葛品连的母亲)也为了切断本案的线索没收了很多恳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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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暗道纵横,冤罪方面也一样,他们期待着通过非常规则的渠道加强正义反转的力量。 在本案中,“申报”长期连续报道带来的强烈舆论压力、浙江绅士汪树屏等联名发表难以解决的地区压力、杨乃武同年的亲友声援、同乡刑部侍郎夏同善等要人的暗中使用方法等,都是朝廷不敢轻视的。 在给事中,甚至御史的参弹劾等表面上的通常机制,在本案中不仅仅是官僚机制的一般反应。 有点演义上说的胡雪岩、翁同龢、芳亲王们的帮助也不是空洞来风。 《申报》还报道,本案的反转是因为某公使与首相衙门王大臣“贵国人断案,是杨乃武监狱般的大率”。 这句话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清廷被迫保护脸。 如果是这样的话,真可谓一言千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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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告状,皇帝陷入了困境,冤家更是万般辛酸。 敲阍的时候,“那个人要伏在沟里,身上很脏。 马上开车就旧了,手里的引擎状,发出那个声音说冤枉。 正如卫士听到的,马上接住,形状朝上,那个人拿走刑部,回到原来的省。 ”。 如果没有被发现或者被误杀呢? 又是“抓住”和“拿”,谁不怕? 即使这些都要夷危险,“天”听正义,“人”在哪里?

标题:普法:天听正义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6/19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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