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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河流属于国家,居民还能取水吗?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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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泉

宪法规定矿产资源水流属于国家的一切。 那么,“居民从河里取水不是侵犯了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利吗?” 这个尖锐的反对审问,提出了难以回答但不可避免的问题。 围绕这个问题,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引起过激烈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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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划经济时代,专门针对国家的所有自然资源长期游离于市场秩序之外,虽然也存在“取水”的问题,但并不尖锐。 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有资源能否作为基本的生产要素进入市场,如何实现最佳配置,从法律机制上是一个明显的问题。 换言之,有必要在宪法的整个国家、民法的个人全部和采用之间建立合法的桥梁。 对此,有学者认为可以通过从“主权意义的全部”变为“私法意义的全部”来应对,也有主张继续沿袭前苏联的“功能分离说”,很多意见有分歧。 澳门大学税兵教授在《超越民法的民法诠释学》中评价了不同的观点、解释后,自然资源国家的所有权是复合的法律关系,具有宪法所有权和民法所有权的两阶段结构,两者不属于同一效力阶段,宪法 宪法的所有权兼顾了国家的方向和个人的方向,需要通过民事立法形成间接效力的保护。 另外,包括垂直关系在内的宪法规范和水平关系的民法规范交错,从自然资源“公共私人”在法律机构上成为可能等一系列观点出发,自然资源进入市场的法律通道,即宪法(规定基础性规范、自然资源属于国家全部)、物权

普法:河流属于国家,居民还能取水吗?

最初,我只是从同事手中翻了翻这部著作,但很快就被深深地吸引了。 即使我是法律的门外汉。 经过反复研究,我认为这部著作很有启发,值得推荐给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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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是一部重视实践,具有丰富本地化意识的著作。 书名告诉我是关于民法的做法论。 但是,这种做法不是横跨古今和中西的空虚理论,不是脱离本国法治实践的空洞的说辞。 诚如作者所言,“如果不能从本国的司法实践中发掘法律素材、成为学术搬运者、漂浮在地域外、逃避社会,那么‘甲说乙说随便说’是没有用的”。 有用的不仅是从中国的实践中发现问题,从中国的立法、司法实践中解决问题,处理问题,还用于说明中国的问题,指导中国的实践。 服务于本国民事法律运行的诉求,推动实现研究与应用的良好互动和良性循环。 从本书的章节题目可以看出“第一章:填补民法规范的漏洞——占有修正案”的逻辑关系。 “第二章:重建许多人的债务体系——包价旅行合同草案”都以一个或一种司法判例为切入点探讨民法中的相关理论问题,从小见大、具体实践出发推进理论提炼。 来自实践的理论,必然对实践更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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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这是挖掘内外深度扩大视野的系统论述。 全书分上、下两篇。 上篇主题是“司法审判中的民法诠释学”,讨论民法实践中的问题,研究工具偏向于以前流传的法教义学。 下篇主题是“学科对话中的民法诠释学”,研究民法规范与外在学科的关系,研究工具偏向于每天兴起的社科法学。 这样的研究方法,尽管作者没有提到,在我看来,它既看重微观又看重宏观,树又看森林,深深地符合辩证法的思考路径。 现在有这样的现象或单方面强调学科的独立性、自我接触性,以其特殊性拒绝外部介入或干涉。 或者相反,无视学科的特征、纪律,用一把尺子衡量一切,用一个观点停止争执。 例如作者指出,目光向内的法教义学的“正统”信条逐渐被抛弃,学科面临着道路选择的纷争。 人工智能、数据观察等多种社会科学法学方法急于打破“法学自治”,将法律系统外的知识知识和新闻注入法律行业。 这是好事,但“如果不脱离法律语境,以立法者和审判者为言论对象,就不应该纳入法学范畴”。 “更坦率地说,不与法律问题结合的社科法学,只需一只手动手,风平浪静。 在法律系统之外不寻求智力支援的法教义学,只会成为炫耀杀龙之术。 ”。

普法:河流属于国家,居民还能取水吗?

第三,这是做法论的大观。 这是作者近年来论文的集大成,虽说不是古典系统的法学方法论,但不得不说其内涵的应用、分析、凝练的方法的突出意识和广博方法的运用,是法学方法论的大作。 从书名来看,被称为“民法解释学”,“解释”需要使用做法。 全书结构分为上、下两篇,对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的二元对立,探讨其应用性能,在对立和统一、和谐两方面分析不同的法学价值。 既有以具体例子探讨法律的难度、空白、手续的章节,也有用法律说明现代中国问题的精妙证据。 除了常见的语义分析、法条分析、比较法分析、实例分析等做法外,作者还非常重视数据观察,特别是数据统计、函数计算、模型选择等做法,使法学研究更上一层楼。 研究的空白性,开拓性,可能是因为书中经常出现密集的罕见概念。 例如,在第六章第二节开头千余字的论述中,出现了“基本权肥胖症”、“无约束力的宣传”、“认识到合法性危机”、“公平性的控制”等,展示了这些版权的创新性。 但另一方面,最喜欢解释名词的可能是税先生多年来教的习性。

普法:河流属于国家,居民还能取水吗?

(作者是检察日报社副总编辑)

标题:普法:河流属于国家,居民还能取水吗?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5/19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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