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检察院要提升社会信息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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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指出,必须加强与信息媒体的“24小时交流”,更积极地接受信息媒体的监督,促进检察信息普及的实效。 这是最高检查中检查媒体关系的最新解释。 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信息办公室陈洁丹在检察日报发表的题为““24小时交流”:新型验媒关系的构筑”的复印件中指出如下。
一手抓住议题的设置能力提高。 检察要紧紧围绕检察中心的工作,结合法治关注点,与相关媒体的信息表达策划,积极科学地设置检察信息议题,及时准确地传达检察信息消息。 应对差异化、差异化的传达趋势,比较不同媒体的诉求,多阶段、多立场、立体化必须策划包装检察信息议题,推进推送。
一手掌握社会信息的表现力提高。 检察必须深入研究文芳阁时代的信息传播规律和普及报道的优势,发挥主流媒体广泛接受、文芳阁报道平台多、自媒体互动性强等优势,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度。
标题:普法:检察院要提升社会信息表达能力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4/18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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