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婚前查征信,或能不使套牢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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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位网友打算这个月结婚,上个月突然分手是因为女性调查了男方的征信,男方借了很多信用卡的欠款和小额信用卡,发现有很多逾期记录,所以分手了。
结婚前不应该调查对方征信的话题,而是登上了热搜名单。 有一种说法是真爱是一体的,为什么在乎对方借多少钱。 关心钱不是真爱。 这个说法的问题是,为什么对方不坦白婚前欠了多少钱? 你不诚实地说不诚实的话,是认真的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所以,网民对于婚前不应该调查对方征信的观点,几乎一边倒:应该调查!
现在,通过相亲、联谊会等方法认知、结婚的人很多,通过网恋、微信等社会交往手段结婚的人也不少。 任何健全的关系都要继续经营,事前没有得到适当熟悉和充分理解的婚姻,通常由于基础不牢固,“闪离”也不少。
离开也会离开。 更糟糕的是,分手时不能承担巨额的共同债务。 为什么?对方偷偷地欠了很多债。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也有人反驳说婚前夫妇方的财产(包括债务)不会因婚姻关系的继续而转化为夫妇共同财产。 婚前债务如何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问题是,现在还很少签署婚前财产协定,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后,有多少人能区分那些财产是你的还是他的? 大部分夫妇的财产被混淆了,特别是抽象的现金数字。
这样,婚前一方的个人债务容易成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另一方提出可靠的证据,否则对方债务不会用于婚后的家庭共同生活。
根据法律相关人员的意见,婚前调查对方的征信,其实有助于将来家庭生活的稳定,所以可以避免因一方的不信任而引起感情上的挫折。 结婚前隐瞒个人债务,结婚后秘密利用夫妇共同财产偿还债务的话,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共同债务纠纷,最终有可能“夫妇感情彻底破裂”。
另外,调查征信有助于了解对方的人品。 特别是对感情基础不牢固的关系和对方不太了解,征信相当于人品底层,比了解对方的财务更严格。
征信是白纸黑字记录下来的生活轨迹。 有些人衣着漂亮,说得花哨,但实际上是靠花花公子和诈骗生活的“麻袋”,怎么能托付一生呢? 一查他的征信,就知道八九不到十。 对征信不好的人,要知道不好的理由。 不要因为对方不信任就把自己的幸福强加在这个身体上。 这个强加可能会坐牢一辈子。
当然,要调查对方的征信,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 (项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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