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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水产制品严禁标注“长江野生鱼”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29阅读:

本篇文章1067字,读完约3分钟

长江一方面要禁止捕捞,禁止渔业,另一方面要管理市场,可以到处卖非法捕获的捕捞物,使没有人能买。 最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表了《长江禁捕非断锁》专门行动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严厉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物的违法行为,切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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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要求在年12月31日前禁止从实施捕获禁止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资源保护区交易非法捕捞物。 从2021年1月1日开始,长江流域要点水域实施了10年的禁止捕获,全面禁止长江干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和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的非法捕捞物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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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措施,公告确定严禁8种违法行为:严禁从禁止水域购买、销售、加工非法捕捞物。 严禁购买、销售、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书的水产品。 严禁在水产产品上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 严禁饮食公司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料理。 严禁销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严禁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为环境。 严禁向禁止销售、购买、利用或采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物及其产品的捕捞工具发行广告。 严禁为非法销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物及其产品或禁止采用长江流域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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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长江是中国第一大河,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曾经极为丰富,以往盛产多种经济鱼类,最高时占当时全国淡水渔业总产量的60%。 近年来长江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渔业生产价值几乎丧失。 目前,全国每年水产品总量6300多万吨,长江不足10万吨,几乎失去了渔业生产的意义、价值。 资源越被捕获越少,生态越被捕获越恶化,渔民越被捕获越穷,成为社会共识。 实施禁止捕获长江是阐明长江流域生态困境的客观要求,也是改变渔民“污水无鱼、无登陆”生活困境的比较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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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止捕捞,监管如何赶上? 最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了电视电话会,具体部署了“禁止捕获长江”的专业行动。 今后的相关日常监督管理将成为“五项禁止”,禁止生产公司的收购加工,禁止各种市场的进货销售,禁止饮食场所的经营食用,禁止EC平台发布新闻,禁止所有媒体发布广告。 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对违反“五项禁止”的市场主体要坚决依法解决,对虚假普及、欺诈客户等各种违法行为立即认真调查。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还提出建立社会共治长期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欢迎媒体监督。 市场监督总局执法检查局局长燕军说,将加强全国“一局”的区域间执法合作,彻底切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使违法渔业行为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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