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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2016年政法舆情年度报告(下篇)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0阅读:

本篇文章6799字,读完约17分钟

第四部分系统特征

 

一、公安:执法不规范与警察媒体的冲突是舆论的焦点

 

年,公安民警执法不规范的事情很多,对公安形象和执法公信有很大的负面影响,许多警察媒体的冲突事件也继续引起舆论监督、公权滥用等话题的讨论。 另外,警察新媒体“抱团”发声,交管部门“奇招”革新执法方法也引起了一定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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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法不规范必须由恶毒的制度规范尽快执行

 

年,公安机关因许多执法不规范而陷入舆论漩涡,执法手续、执法方法,乃至执法的合法性受到质疑,规范化执法成为全民的期待。 无论是“雷洋死事件”,还是“深圳宝安警察强制呼叫购物中心女孩”的舆论,随着公众的强烈代入感,对执法不规范的担忧在高涨。 在兰州大学生拍摄警察粗暴执法遭到殴打的舆论中,警察“双重”不规范执法引起了舆论对比能否拍摄公安执法、如何行使监督权等问题的热烈讨论,包括查身份证、采用执法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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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不规范执法相比,国家主席习大强调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部也要求民警在“镜头”下执法,两部发行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也详细阐述了执法标准 我相信只要各级公安机关切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所有警察以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为目标,就可以从根本上降低执法不规范发生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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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警察媒体冲突舆论重视提高高热媒体素养

 

年,警察媒体冲突事件频发。 从舆论几乎持续了一年的“甘肃武威逮捕记者事件”到年末发生的“黑龙江甘南警察殴打暗访记者”,从“山东德州警察殴打记者”到引起舆论风波,到“安徽电视台和警察新媒体“摘架”成为话题。 在“黑龙江甘南警察打记者”事件中,一位舆论企业的管理者暗中侮辱记者,提出不恰当的舆论处置建议引起质疑,告诉我们警察媒体的冲突可能会产生很多意想不到的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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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媒体冲突事件发生后,将继续引起舆论监督、警察媒体关系、公权滥用等话题的高烧。 在这种情况下,媒体一般以受害者的角色出现,不仅容易得到同行的声援,而且容易受到公众的同情。 因为这位警察面临的舆论压力相对较大。 但是,警察媒体之间不是敌对关系,双方也没有直接利益冲突,舆论发生后,警察依法处置,诚实应对,就能尽快平息舆论。 而且,这种舆论的启示需要提高一些公安干部媒体的素养,必须积极接受媒体舆论的监督,让记者学会保持理智和克制,而且在面对违法监督行为时用合法手段维持权威,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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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警察新媒体“抱团”规范发声警戒副作用

 

近年来,在政法新媒体团队中陆续出现了以草根自居的警察个体微博、微信。 由于涉及到警察的舆论,这些新媒体习惯性地站在警察的立场上发表意见,有些只说角度不分事实地发表不合理的发言引起了舆论的很多不满。 由于发声的新媒体数量多,传达范围广,在舆论中留下了“抱团”发声的感想。 对此,有媒体评论说“警察的新媒体不会帮助父母”,也有舆论批评说“撕裂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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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舆论场的一员,警察的新媒体积极发言表达意见本身无可厚非,但有必要考虑该发言是否起到对公众“越讨论越明显”的诱惑作用。 警察的新媒体确实有表达感情和示弱寻求同情等语言的特征,请注意它有时会引起公众的厌恶,“帮助”警察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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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暗示公安机关在利用新媒体实现话语权扩张的过程中,也必须注意不规范发声带来的负面影响。

 

4.警察想出“奇招”就需要依法估计风险

 

为了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公安机关特别是警察经常创新现有的执法方法,但舆论评价不值得称赞。 年,深圳警察展开了远光专业维修行动,违章车的主罚看了远光一分钟。 天津交管部门开展夜间检查酒的驾驶行动,将被检查的酒司机带到医院太平屋前接受生命教育。 三亚警察部门为了解决电动汽车红灯的违法行为,发布了“一个人越过红灯家人学习规则”的方法。 这些创新的执法方法受到好评,也有违法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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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奇招”的出发点是肯定的,但执法方法容易引起误读和法律依据上的争论。 这提醒有关部门在舆论产生后,不仅要求有关部门迅速解释明确,而且在创新执法方法之前需要重视相关措施的法律考虑和风险判断,促使执法创新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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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察:“减压阀”的作用关注监察体制改革

 

年,检察机关的舆论占有率依然维持在较低水平。 但是,重大舆论事件中的表现、法务公开事业的推进、监察体制的改革带来的影响受到舆论的关注。

 

1.介入重大舆论的“解冻阀”的作用很突出

 

年,许多重大政法舆论事件中出现了检察机关的身影,或积极或被动介入处置对舆论的迅速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甘肃武威抓住记者,甘肃省检察院的及时介入,大大缓解了事情的负面影响,被舆论广泛接受。 在雷洋死亡事件中,检察机关在后期受到了一些质疑,但其介入处理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裁定纠纷、缓解舆论压力的作用。 另外,在许多异常死亡事件中,检察机关以第三者的中立身份介入使调查结果更有说服力,加速了舆论的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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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检察机关介入重大舆论面临着实体处理和舆论诱惑的双重考验,其法律运用、媒体协调等综合能力得到了严格的探讨。 因此,检察机关在重大舆论中发挥“减压阀”的作用,为了保护免受质疑,必须重视以客观、中立的身份进行专业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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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察体制改革检察权运行备受关注

 

年,中发行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监察厅(局)、反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将贪污贿赂、渎职渎职及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的相关功能整合到监察委员会中。 这项改革引起了舆论检察权运行新局面的热烈讨论,试验检察院反贪、反亵渎和预防等部门的职能、机构、人员转隶事业的适当处置不仅可能引发改革的效果,还可能诱发潜在的舆论风险,需要警戒、慎重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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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抗诉力错误修正进行了评价

 

年,错误方案纠正舆论的热情很高。 其中,陈满故意杀人案被宣告无罪,打开“最高检察院诉最高法的先河”,公开展示检察机关在防止冤罪虚假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司法制度对自主错误订正的舆论信心,成为错误案件纠正舆论诱惑的一大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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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决定舆论、检查业务的稳步推进不仅能比较有效地缓和案例舆论,还对提高政法机关整体的公共说服力起到积极的作用。 此外,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考试促使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碧水蓝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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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院:提高重大案件诱惑能力队伍的建设备受关注

 

年,全国各级法院积极应对涉法舆论,在许多案件的舆论诱惑事业中受到舆论的考验,法院的公共说服力稳步提高。 另外,法院的执法创新、司法公开等也成为舆论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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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事件的舆论诱惑能力显着提高

 

年,法院在处理重大敏感案件审判、争议案件判决、冤罪假错误案件三类舆论案件中表现出极高的舆论诱惑能力,得到舆论的广泛认同。 《狼牙山五壮士》的名誉侵权事件,网络舆论中的意识形态之争最终以现实的一纸判决告终。 周世锋等人涉嫌瞄准国家政权,促进公众规范律师的执行行为,形成保护国家安全的共识。 以陈满事件、聂树斌事件为代表的冤案得到纠正,法院及时、详细的释法有效地防止舆论的排斥。 另外,在“最高法承认犯故意杀人罪的贾敬龙被告人死刑”、“太原市中院过失致死罪对“『1213』”案件被告人判罪”等事件中,可以看到本法院致力于舆论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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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三种舆论中,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出现的切实审判趋势和专业的司法精神是得到舆论肯定评价的根本原因。 对于争论,法院表现出较强的舆论诱惑控制力,整体策划和议题设置能力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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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纠正错误的舆论中,国家赔偿、追责等专业化议题的讨论仍在继续,在有明显差异的事件中,如何彻底消除前期舆论分裂引起的争论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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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院团队的建设议题保持高烧

 

年,北京昌平女法官马彩云被枪毙震惊全国,引起了舆论特别是法官小组对自己职业人身安全的担忧。 “湖南法官文言辞发表”、“陕西省高院博士法官辞职”、“最高法律信息发言人孙军工离职”等引起了舆论的感慨“法院不能留人”。 有些读者结合两者,认为法官的安全无法保障,从而加速了法院人才的流失。 越来越多的人从职务晋升、职业尊严感等角度展开分析,推进法院队伍建设议题的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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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舆论中,法院等有关部门必须警惕舆论对内部员工的影响,积极发出稳定的感情。 另一方面,必须借鉴舆论,颁布法官的人身安全、执行待遇、正当职务等多种保障制度,为舆论降温提供现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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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警惕司法公开的潜在舆论风险

 

随着司法公开四大平台(中国审判进程新闻公开网络、中国审判文件网络、中国执行新闻公开网络及中国审判公开网络)的全面建立,年中国司法公开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但是,在司法公开的大语境下,容易引起“湖南长沙市中院判决书赔偿金额错误”、“记者被河南周口鹿邑法院殴打关于“鵄判决””等舆论,这是因为网络审判文件的金额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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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公开常态化的今天,司法公开可能会明确法院的事业错误,对法院机关的权威、公正带来一定的舆论冲击。 审判机关认识到司法公开是接受舆论监督的必然,必须从根本上克服恐惧和恐慌心理。 另一方面,必须重视源流管理,在审判文件的网络连接、审判广播等报道公开中“建立良好的关系”方面,制定严格的审查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司法公开带来的负面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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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司法行政:把握契机“上车”的普法律师的舆论依然是重头

 

年对司法行政机关来说是突破和重新开始的一年,《七五普法》的开局、律师管理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预示着司法行政机关的巨大成就。 在舆论处理方面,司法行政机关也越来越自愿成熟,得到舆论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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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袋”的普遍效果很好

 

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全国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在总结“六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执行“七五”普法,掀起了普法、学法的法律旋风。 有些机构、法律工作者利用热点,效果良好。 这些是王宝强离婚事件中最明显的,司法行政系统的官方微博、微信的普遍法律形成规模,许多财产分割相关的专业法律分解复印件备受关注。 同样的“烟袋”普通法证明有关部门在继承以前传达的普通法模式的基础上,逐渐理解用“卡斯莱热点”的方法追求普通法效果的最大化。 另一方面,公众的法律意识也在提高。 无论是日常普遍的法律,还是利用热点的普遍法律,司法行政系统都有很大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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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舆论反应超出预期

 

司法行政的民意占比在政法机关中处于较低水平。 年,司法行政机关对许多舆论事件的反应力大大超过了公众的期待,得到了很多评价。 燕城监狱两次回应薄谷来、芮成钢,以迅速有效的应对措施,表现出积极应对舆论的良好姿态。 与年产生不利影响的黑龙江运河监狱相比,司法行政机关年受到公众的高度赞同,这种程度是司法行政机关的“更高、更快、更强”的舆论响应模式,即强烈的舆论灵敏度、上级介入和优质消息、迅速的舆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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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律师的舆论依然经常依法受到共识处分

 

年,涉律师的舆论依然频发,律师的“抱团”发声、从网上到离线的联动维权方法屡见不鲜,利用自身的话语权,事件当事人的“发言者”发声依然很普遍。 在“吴良述律师《撕破裤门》、“李金星扰乱法庭停止工作一年”等事件中,律师管理部门在处置舆论时传播权益保障,加强监督管理“双手抓住”的大体上,舆论也在依法处置的共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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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发行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司法部修改并发表了《律师事务所管理方法》、《律师执行管理方法》,为在新形势下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减少相关律师的舆论也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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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舆论警报

 

年,舆论场依然风云变幻,舆论的生成和传达显示了新的优势。 网络管理和监督管理制度更严格,使网络生态环境日益明朗。 政法机关网络舆论建设趋于制度化,基本形成运行比较有效的警报、应对、应对、处置机制。 读者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舆论场的自净作用更明显。 但是,舆论发酵源和传递渠道更多且多种多样,舆论分层现象有撕裂社会共识的风险,有些新闻管理方法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社会积压问题可能会刺激舆论的上升,少数基层政法机构会舆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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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政法机关处于新的舆论结构中,必须把握舆论规律,顺应时代大潮,砂轮前进。

 

一、舆论场规制更深刻地看待“潜在舆论”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深刻变革的过程中,国内外舆论的冲突与冲击、意识形态的差异与争论,使舆论的形势更加显著和复杂。 有关部门对网络舆论的重视几乎前所未有,网络舆论场受到更严格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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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重大敏感的舆论中,有关部门立即进行新闻管制发挥了比较有效的作用,防止不明真相的群众卷入舆论,为官方发声提供了更顺畅的通道。 但是,限制手段在减少舆论数量方面有显着的效果,但我们来看看一些事情的疑问心情没有真正消除,舆论下沉到“潜在舆论”,表层噪音消失,深层暗流有可能涌来。 另外,年的一些重大舆论例子表明,早期的新闻管制容易引起公众的反感,是扩大危机程度的导火索。 因此,这些现象都应该引起政法机关的高度重视,采取措施避免新闻管制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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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圈层”现象强调了层被主流诱惑。

 

年,舆论分层现象更明显,公众因地缘、业缘、兴趣缘、学缘等关系结成不同的社团,同样的“圈层”具有相近的价值观、审美兴趣,因此其关注话题、观点倾向非常接近。 但是,不同的圈子之间容易产生意见的摩擦和分歧,各方主张自己的立场,互相攻击的情况并不少见。 律师吴良通过“撕破裤门”,律师集团和法官集团互不相让的争论,强调不同的舆论圈阶层缺乏充分的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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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专家诱惑成为主流,政法机关根据舆论“圈层”的特征,制定具有对比性、差异化的诱惑战略尤为重要。 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获得所有舆论圈的意见领袖,从制度化的好处的观点出发需要渠道,才能形成平等、包容、多样的舆论场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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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子场”表现信道追加对应拷贝更宽

 

年,自媒体领域活跃起来,成为政法舆论的主要发酵途径之一。 其中,微博、微信两大渠道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亚文化媒体领域继续分流舆论。 例如,艾奇、秒视频等短片视频网站,知乎、分答等知识共享型社区,a站、b站等弹幕视频网站,还有最火的网络直播网站。 这样周边地区的小文化集散地也有可能成为舆论的发源地。 例如,雷洋事件、魏则西事件从“知乎”开始,常熟黑童工事件暴露在“梨录像”中。 年,首先顾客方面开始出现以录像为发酵源的舆论,这是前所未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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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网络舆论继续呈现多元化的迅速发展趋势,舆论引导事业外延扩大,在监视范围、预测判断、应对途径和发表方法等方面对舆论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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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警惕老问题的累积效果,多次在实际情况下持有舆论

 

年舆论场有电信诈骗现象、新闻泄露现象等许多古老的议题。 因为典型的案例再次掀起了舆论的浪潮。 因此,防止部分旧问题成为新的话题,应该是年处理事业中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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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一般是现实中存在的,处理不好的社会问题,原因多而杂,行业广,需要多部门协调管理。 另外,由于与老百姓身边的好处密切相关,容易积累社会不满,时机合适的话马上发酵,表示了“和新账簿一起计算”的舆论看法。 因此,政法机关警惕新的一年中老问题的累积效果,多次以实际情况推进舆论的构想,从舆论反映的社会实际情况中寻找机制的缺失,及时弥补不足,调查可能存在的舆论风险,从源头出发负面舆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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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慎防程序化对应诚替诚乃王道

 

近年来,特别是年,各级党政机关把舆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通过讲座训练、经验交流等各种方法,不断提高舆论的应对素养,使整体工作转变为常态化机制,取得的成绩可见一斑。 但是,也必须警惕一部分相关机构有将事业程序化应对的倾向,舆论迅速介入应对,并公开表示“进一步调查”,但调查结果长期以来试图通过传达自然衰退的法则来平息舆论。 但是,事实不断说明舆论复活后会发生更大的波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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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法机关深入理解“道”和“术”的关系,远离初心和真心,无论怎么高度的应对都只是表面功夫,不能让公众心境愉悦。 因此,舆论处理最重要的是“放心”,以最大的决心、最大的诚意、最大的努力来处理合理的需求,才是真正牵引舆论工作的“牛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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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打破没有自信的心情,解除思想负担

 

纵观全年舆论,有时舆论监督害怕匆忙掩盖,面对公众和记者的场景,各个执法人员以粗鲁的方式阻止了拍摄,但引起了舆论。 也有“舆论爆发期”的集体失声的例子。 媒体报道铺天盖地,而许多部门反复协商协议草案,提交高级批准,反而错过了最佳应对时机。 此外,还有官方新媒体自愿发声失格的例子。 面对公众的问题,匆匆发出了官方的处罚通报,但引起了另一场重大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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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高度重视和过度敏感的背后反映了一些政法机关对舆论应对措施没有自信。 对舆论,保持和平、豁达的心情主要是大体,政法机关必须先决定后行动,使政治自信、司法自信给公众带来活力。 另外,与基层依然存在的隐藏恐惧、担心、羞耻的心理相比,政法机关应该进一步整理应对机制,以“宽容错误”的态度解除思想负担,鼓励相关人员大胆积极地应对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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