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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故舆情应对从业的五点启示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19阅读:

本篇文章5627字,读完约14分钟

编辑于10月28日10点08分,重庆市万州区公共汽车在万州长江二桥桥面与轿车相撞掉进河里,由应急管理部、公安部等部门组成的部门间共同作业小组迅速指导当地人员搜索救援等处理,此次事故 11月2日,事件发生时公布了公共汽车内的监视录像,事故的原因是乘客和司机激烈争夺,车辆失控,使舆论大吃一惊。 之后,舆论以公共安全、法律责任、警告意义等话题为中心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各地也相继发表了保障移动公共安全的应对措施。 法制网舆论监视中心详细整理这次舆论情况,呈现舆论场各方面的观点,结合近年发生的许多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故舆论事业的经验教训,提出处理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

政法: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故舆情应对从业的五点启示


【舆论情况】

1.重庆突发公共汽车坠江事故舆论以迅猛的速度聚焦

10月28日12点左右,重庆市公安局万州分局官微“@平安万州”当天10点左右,公共汽车与轿车相撞,冲破长江护栏掉进河里,市区二级党委政府紧急组织公安、海事、长航等相关部门全力搜救。 13点左右,万州区委外宣处理官微“@万州发表”通报说,坠江车辆的水下位置基本明确,车载人数、事故原因等相关情况得到进一步确认。 当天,由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主导,指导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的部际联合事业集团赶到事故现场,协助地方党委和政府进行人员搜索救助等应急处置事业。 突发新闻引起了新华网、《@央视信息》等媒体转发和读者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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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司机逆行”的谣言被警察通报了

随着舆论的高涨,救援的进展和事故的原因备受关注。 此时,越来越多的细节向地方媒体发表:《南方都市报》引用万州区委推进部员工的说法,证明坠江巴士是22路公共汽车,司机的基本消息也暴露了。 《新京报》等媒体采访了相关处分部门后,报道称,轿车车主“用高跟鞋逆行”,万州区交通警察队受到警察控制。 这些新闻经过“@搜狐情报”等媒体和大v的扩散,舆论沸腾,很多读者愤怒地对“加害女司机”展开人身攻击。 当天18点左右,“@平安万州”就事故原因宣布:“公共汽车在行驶中突然越过中心实线,与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并沿着道路掉下。” 舆论逆转,读者向女司机道歉。

政法: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故舆情应对从业的五点启示

3.官方第二次发表救援新闻舆论继续关注进展

10月29日,舆论持续高烧,关于救援活动的报道铺天盖地。 当天,后车驾驶记录仪记录的重庆巴士坠江瞬间录像曝光,惨淡的画面引起了读者的唠叨。 之后,读者对“公共汽车司机k歌上午开车时睡着引起了事故”的批评高涨。 10月30日,据澎湃情报,轿车女司机解除控制回家。 10月31日,救援事业取得了划时代的进展:找到了事故巴士的黑匣子,巴士被打水漂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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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故调查、善后雪崩等事业相继推进的情况下,政府救援事业组织有序,媒体同时发表的消息比较缓和了公众的焦躁感。 有些媒体报道的标题震撼人心,画面感很强,“父亲不幸流泪救助重庆落江巴士遇难救援队的儿子”“重庆落江巴士被打捞车体变形”等,舆论的悲伤持续了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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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故原因发表冲击舆论民意高热触顶

舆论冷却之际,11月2日,重庆政府召开了信息通气会,公布了事故的原因。 据车内黑匣子监视录像显示,是乘客和司机激烈争吵,互相殴打,车辆失控造成的。 两人的殴打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涉嫌犯罪。 这个消息无异于向舆论场投放“重磅炸弹”。 同日,“#重庆巴士坠江原因#”“#重庆巴士坠江视频#”等微博相关话题阅读量突破5亿。 媒体以“2人争吵,3秒钟互相殴打”“错过了一站,14人错过了后半生”等激烈的对比传达了痛恨的心情,迅速扩大了感情。 然后,新媒体的讨论热情进一步高涨,无数读者将矛头指向乘员刘某,愤怒地说“正因为上车,才会埋葬整个车”,刘某的个人新闻也受到了“人肉搜索”,家人在网上受到骚扰。 另外,“你有多明天能渡过事故”等论调也在扩大,舆论笼罩在恐惧和焦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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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方案继续曝光舆论,迅速转向反省水平

录像的曝光确实把这场事故的舆论讨论引向了另一个层次社会公共安全问题。 据《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报道,22路公共汽车近年发生了多次战斗事故,严重者受到刑事拘留处分。 另外,全国范围内抢夺方向盘的司乘纠纷也相继发生。 另外,根据网络调查报告,仅在年到年之间,公开判决这样的事件就有52起,其中52名乘客和1名司机因威胁公共安全而被判刑,事件的原因是坐过站等详细原因。 在这个阶段,媒体、新媒体、专家、读者将反思和探讨如何保障社会公共交通安全、如何重构公共规则意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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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采取紧急救济措施的舆论逐渐冷却

11月3日以后,重庆巴士坠江事故引起的舆论放射效果越来越明显。 11月4日,重庆多部门共同召开全面加强公共交通安全稳定的会议,严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为车辆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制定驾驶员突发状况的处理操作规范等多方面公共交通安全 11月5日,紧急管理部召开党组会议,要求完善公共汽车、长途汽车司机的安全防护设施。 据中国情报网报道,目前南京、北京、重庆、西安、武汉、长沙等多个城市公共汽车部门纷纷宣布,以防止安装护栏、一键警报装置、“心理疏导+应急训练”等“车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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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1月7日12点,重庆巴士坠江事故的媒体报道超过9万篇,相关微博为200万余条,微话题“#重庆巴士坠江#”等阅读量超过15亿次。

【舆论注意】

落江事故的悲伤

■研究事故警告的意义

感情失控,公共汽车掉进河里,这样沉重的代价令人窒息。 舆论以事故引起的警告的意义为中心进行讨论。 指出《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网等中央媒体立足社会文明,遵守公共规则,社会公共安全水平与社会公德素养密切相关,规则和文明的维护更需要法律的保护和护卫。 一些舆论的声音关注事故背后的另一层原因——感情失控,呼吁公众保持冷静。 根据《新京报》的评价,“本质上,这起事故是规则意识进化不完全的‘衍生品’,是人类内耗和相互隔绝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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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平凡之恶”

在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中,有指出乘客不正当骚动的读者、讨论司机应急处理不当的读者、将矛头指向其他13名乘客的读者“冷漠”,但悲剧的根源在于人性的“平凡之恶”的论调在增加。 读者“@牧野山林”说:“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都在那样的车里,有人睡觉,有人假装看不见,在大家的冷漠中共同走向深渊。” 微信公众平台“霍殿”的复印件“22路公交车上,没有一个屈死鬼”轻松获得了10万+阅读量。 另外,以微信公众平台“长安剑”为代表的官方媒体立足正能量,提出“弘扬正气”的提案,呼吁公众不要冷漠的围观者、庸俗的追随者、负能量的传达者,仅48小时就有5000万人的积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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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涉法议题的问题

在这次公共汽车坠江事故中,相关的涉法议题必然是舆论场不能迂回的重要话题。 这个话题大致可分为两点复印件。

■事故分别是法律责任几何学

事故原因还没有公布之前,专家和律师就相关司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讨论。 法律官员曾杰等人认为相关司机涉嫌交通事故和危险驾驶罪。 关于乘客刘某的责任,浙江雄略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律师郭力认为,可以依法认定为“以危险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舆论的声音关注着后续的追责赔偿问题。 例如,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说,公共汽车企业作为运输合同上的承运人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法制日报》,女性乘客和公共汽车司机的民事责任由他们的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被杀害的无辜乘客家属可以向女性乘客、公共汽车司机的家属、公共汽车企业提出民事赔偿。 另外,也有读者指出,根据最新防护栏的标准,不会重庆万州巴士和落江。 这个问题把责任主体指向路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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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手段限制的方法

事故原因公布后,舆论开始关注如何通过法律手段限制扰乱现有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 其中,妨碍公共汽车司机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涉嫌“以危险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当前舆论的普遍共识。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郭卫华在刑法中建议将“妨碍安全驾驶罪”单列出来,减少重庆巴士落石等祸害。 另外,也有舆论认为严格的执法、司法的规范化、普遍的法律的强化是不可或缺的。 《新京报》建议,有必要制定“抢夺公共汽车方向盘”等危害公共行为的严格执法标准,只要对法益构成威胁,逮捕就不会被逮捕,不能以“随意化裁量”削弱法律的认真性。 《法制日报》说:“为了抑制司法殴打公共汽车司机的坏事,法院的判决应该是对大众声音的反应。” 东南大学法学院的顾大松副教授建议,在公共汽车驾驶室旁边贴上法规条文,确定乘客妨碍司机正常驾驶的法律责任,出示乘客面临的法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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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的提案

舆论围绕如何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提出了很多洞察力和可操作性很高的建议。 正如中国政法大学的阮齐林教授所说,公共汽车企业对司机进行了安全意识训练,在司机身上建立了防止冲突的系统。 比如,训练时司机发生这种情况,首先停车、报警,不能和乘客发生暴力冲突。 训练结束后进行审查。 不达到标准的话就不能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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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些专家、大v等人说可以在海外吸取一些先进的制度和经验。 据大v《@陈世渠》报道,从新年开始为了确保驾驶员的安全,美国堪萨斯城在每辆公共汽车的驾驶座位上安装玻璃隔离门,用新法袭击驾驶员无异于暴行。 爱尔兰驾驶室的位置受到特别保护,设有防弹玻璃。 据情报网报道,对英国伦敦市公共汽车司机的安全训练除了包括驾驶技能外,还包括应对冲突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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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分析】

1.事故的原因意外地瞬间爆发舆论

自从事件以来,“女司机逆行酿造灾害”被官方解释以来,这场落江事故的原因一直是公众无法控制的内心问题。 舆论对此也有推测。 车辆失控,司机急症,路况故障……但是,出乎意料的是,这场惨剧实际上是由司乘之争开始的。 其原因的荒唐、情节的戏剧、结果的悲惨,确实给公众带来了很大的心理冲击,“是近年来平凡的邪恶、无视规则者造成的最大的悲惨。 从舆论动向来看,这个监视录像就像导火索一样,瞬间点燃了舆论场的愤怒、批判、谴责、反省等各种负面情绪,成为舆论急剧升温的重要因素,并且对后续舆论的态势产生了决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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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人都很危险”式代入心理会引起感情共鸣

与至今为止发生的重大突发事故相比,这次事故引起的人身事故并不多,性质也不是最差,但通过深入地刺穿公众的痛点引起了感情共鸣。 如果在录像发表之前,公众有很多观望等待的旁观者的心情,那么在事故原因发表后,公众的焦虑和恐慌心理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和代入感。 这种感觉让读者认识到“任何身体都有可能成为舆论的当事人”,“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公众被迫用公开讨论的方法处理问题,急于不重复同样的事情。 在这样的背景下,读者就移动公共安全、公共规则等话题展开了讨论,在短时间内聚集起来成为了大声音。 而且,这个讨论也是迄今为止,遵守公共规则,恐惧形成的认识最统一,讨论最深入的一次,客观上为后续法规制度的完整性奠定了坚实的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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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烈的感情促使舆论强烈升温

回顾坠江事故的民意,可以清楚地看到舆论情绪在整个舆论迅速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推动作用。 视频发表前后的舆论新闻量差距达到10倍,其中相关话题在微博舆论场的讨论中表现得特别明显。 例如,对比“女司机逆行”的传闻,很多读者在强烈愤怒和膨胀的正义感的驱使下,发表了“伤人死亡”“自杀道歉”等网上发言。 视频发表后,网络上充满了相关人员“过多死亡”,全车人不遵守规则者“陪葬”等情绪论调(参照下图的云图)。 总体来看,这次事件的舆论传达呈现出明显的“感情主导舆论”的不合理特征,在负面感情的强烈激励下,舆论的热度迅速上升达到了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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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二次舆论频发,舆论曲折性增加

重大突发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往往无法突然防止,也决定了舆论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的不可控制性。 任何新闻、进展都可能影响舆论的潮流,引起舆论的浪潮。 在舆论初期,“女司机穿高跟鞋逆行”的消息在网上狂信,一时失去了舆论的关注点。 后来,有些读者说司机上午唱k歌闹事。 另外,发掘了抖音账户等个人新闻,再次瞄准了舆论的矛头。 视频发表后,集中发表了因乘客和公共汽车司机之间的争执引起交通事故的事件,舆论的热烈讨论不断。 可见不真实新闻、网络暴力、事件曝光等副产和派生舆论在这次事故中出现,舆论状况的曲折性和多样性在某种程度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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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评价分】

年,全国相继发生海外滩踩踏事故、天津港爆炸事故、湖北“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广西柳城爆炸事件、宁夏公共汽车纵火事件等一系列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政法机关舆论危机解决能力建设不得不提高日程,在处置应对中锤 在这种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舆论应对和舆论诱惑是考验危机解决能力的重要尺度,回顾以往的实例,总结重庆这次事故处理事业,可以看出相关处理部门表现出的一点经验和教训,值得政法机关参考和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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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全新闻发表制度推进阵地

国务院发表的关于政务公开和舆论应对的要求,对特别是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相关的政务舆论,迅速应对,最晚5小时内发表权威新闻,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事业进展情况,继续发表权威新闻 湖北省“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发生后,交通、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组织14次新闻发布会,每小时向媒体通报救援的最新进展。 在宁夏巴士纵火事件中,贺兰山县、银川市在事件发生后连续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死伤人数,对事件进行定性,介绍了急救治疗情况。 密集的新闻发布会向公众展示事件的全貌,体现救援活动的有序展开,有助于切断舆论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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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发布会不是唯一的选择,如果新闻量不足以支持新闻发布会,也可以在官方微博和微博平台上进行情况通报。 在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加紧发布会,有可能带来其他方法的“灾难”。 比如天津港发生爆炸事故后,天津政府在紧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推迟了时间,出席者频繁变更,发布会中断等,引起了读者吐槽的余地,加深了对政府救援处理的舆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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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阅读见《政法民意》年第41期)


法制网舆论监视中心王媛彭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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