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江苏淮安公开宣判“7·6”暴力袭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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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淮安11月24日电今天上午宣布“76”暴力侵害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故意杀人罪,犯有牺牲罪,一审依法判处被告军伟兵、马洪兵死刑,剥夺了政治权利。
法院根据审理明确表示,年7月6日上午,淮安市公安局巡警支队警务官王涛(逝世32岁)、王春坤、吴骏和安业雷(逝世32岁)等4人被命令去淮安市生态文旅区搜索和逮捕网上通缉者马洪兵 当天10点左右,王涛等4人在板门家苑所在大楼504室的马某兵(系马伟兵三弟)家发现了马洪兵,表明了警察的身份,要求协助警务。 马洪兵拒绝合作,拿着菜刀拒绝逮捕,爬上厨房窗户,跳下来受到威胁。 在双方僵持的过程中,住在这栋楼403室的马伟兵外出回家,从5楼消防井取出平时隐藏的两把尖刀,双手冲进504室,与马洪兵暂时交流后,被现场警务人员刺伤,然后马洪兵用两把菜刀
马伟兵,马洪兵犯罪后,拿着刀具开着电动车逃离了现场。 当天18点30分左右,马伟兵、马洪兵被追捕的公安民警发现后,挥刀拒绝逮捕,马洪兵被民警枪击中腿部后,两被告人被逮捕归案。 根据鉴定,马伟兵、马洪兵在犯罪时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后,马伟兵、马洪兵因涉嫌寻找死者犯罪而被网上驱逐,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持刀疯狂攻击,结果极为严重,从现场被捕时也持刀抵抗,审判时未认罪。 两人平均都有暴力犯罪的前科,马洪兵多次受到处罚,因此是两个被告人。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害,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活动,依法判决:被告军伟兵故意犯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寻找死者犯了引起事件的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决定执行死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被告军洪兵故意犯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寻找死者犯了引起事件的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决定执行死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被告人家属、公安干部、媒体记者、其他相关人员等30人旁听了审判。
(赵德刚赵大陈俊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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