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海兴司法救助支持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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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的全媒体报道记者周夜鹏今年4月由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检察院和县贫困扶助办公室共同设立司法救助支援扶贫攻防联合会议制度,在发现贫困当事人、建段立卡贫困者识别确认、司法救助程序的启动和实施等方面承担各自的责任义务 最近,海兴县检察院把10万元司法救济金支票送到满足救助条件的贫困者申请人手中,支持消除贫困的攻防。
今年7月,海兴县检察院获悉该县张会亭乡西清水沟村贫困户刘某娜家庭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专业事务小组阅读了答案和实地访问,得知刘某娜夫于去年8月因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者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刘某娜和亲属提起了民事诉讼,肇事者是低保人,无法对法院判决的36万元赔偿金进行赔偿。 现在刘某娜在家照顾接生婆和孩子,不能打工赚钱。 乡政府已经把这个家庭放在建设档案里组建贫困家庭。 检察机关初步认定申请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海兴县检察院多次自主出差服务,处理当事人相关事项,联系公益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考虑现实情况征求很多意见后,明确了10万元的救助金额。 申请沧州市检察院获得支持后,救济金支付给了海兴县检察院账户。 专门署的干部立即联系申请人,自行协商分配份额后,司法救济金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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