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广西天峨一恶势力集团35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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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黄明强通讯员莫兰君)最近,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人民法院就35人集体暴行、寻找死者、妨碍公务等事件作出了公开判决。 被告人冉光林等人犯有集体暴行罪,牺牲事件,犯有妨碍公务的罪,数罪处罚,判处10年6个月至1年徒刑。
法院经过审理,被告人冉光林等以家族婚姻等关系为纽带,经常保持联系,实施各种犯罪活动,以冉光林为首,以索国芳、索邦望、索邦炳为重要成员,以索邦权、廖文华等为积极参与者的恶劣势力犯罪集团
年到年间,各被告人聚集在天峨县实施了集体暴力犯罪1件、牺牲事件5件、公务犯罪1件、随便殴打他人、参与赌博的违法行为2件,造成了3人轻伤、3人轻微伤的许多违法犯罪活动。
年8月24日晚上,被告人冉光林、索邦望等人在某酒店的后备箱里娱乐,蒋德红、罗荣刚等人也在当天晚上在该酒店玩。 第二天凌晨,冉光林和蒋德红在后备箱走廊上发起口角询问债务问题,然后发展成肢体冲突,被人说服后,双方分手了。 不久,冉光林和蒋德红双方人员再次在嘴角发生激烈冲突,当晚,冉光林方面和蒋德红方面共计20人拿着匕首,开刀等殴打,一人二级轻伤,一人轻伤,影响不好。
此外,从年到年,被告人冉光林、索国芳等人还警告、恐吓外来卡车司机,敲外来卡车阻止外来卡车司机来天峨县运送木材。 在夜间摊位、城市主干道等公共场合多次无故打人,持刀伤人。 为了争夺联营红利,组织人员破坏了路桥,故意阻止林场砍伐,林木留在现场,霉菌腐烂,直接经济损失共计159.11万元。
据法院审理,被告人冉光林、索国芳等为强势战斗而冷酷无情,争夺一方,私利,树立一方威信,有组织地采取暴力、胁迫或纠缠、骚扰、胁迫等手段,压迫、危害群众,在天峨市区造成重大影响 综合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其认罪的态度、忏悔的表现,法院随后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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