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江苏盐城亭湖区:四项机制立体化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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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俞魏周贵娟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引进人格认识、心理干预等手段,共同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监督考察、社区矫正监督等事业,把保护、教育、管束、预防落在现实场所,打造“点、面、体”多元化立体式预防机械
建立未临界预防机制。 我院加强与公安、教育等职能部门的合作,健全严重不良行为,建立不到刑事责任年龄刑事处罚未成年人新闻互通、线索转移和早期干预机制,预防犯罪未成年人临界、家庭教育、保护处分等有机 对严重不良行为或刑事责任不足的年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心理测试和矫正,与未成年人、居住(村)委员会、监护人共同签署临界预防协议和合作计划,加强警告教育、临界预防。
建立定期访问机制。 对不逮捕、不起诉后的跟踪指导、教育预防、不逮捕、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定期访问家庭、访问学校、访问朋友、访问基层,全面掌握有关罪未成年人提案前后的表现,由他们处理难题,
探索建立“周末审查机制”。 周末进行讯问、调查、合作事业,避免错误地从事涉案学生的学业,保护涉案学生的名誉,避免因诉讼程序而引起二次伤害。
建立“验家共教”的机制。 定期对与犯罪有关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参加“监护人沙龙”活动,通过法律说明、谈话、畅谈计划等方法,帮助相关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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