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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舆论热议“以房养老”骗局 “护老”还需追本溯源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19阅读:

本篇文章3556字,读完约9分钟

 

【民意综述】

 

最近,《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了北京几十位老人轻视“房间养老”理财诈骗而失去家园,背负了巨额债务,引起了舆论的关注。 许多媒体、专家和读者认为,在这个欺诈中公证机构将成为不法分子的财源杠杆。 对此,北京市法律界人士回答进行了调查。 疑问解决的时候,8月7日,有媒体报道说,在北京被骗的老人向法院起诉维权,再次把事情推向了高潮。 法制网舆论监测中心深入整理了舆论快速发展的脉络,总结分析了舆论观点,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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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情况】

 

1.媒体以“房间养老”诈骗引爆舆论

7月24日,《检察日报》发表了“老人渴望高额回报落入圈套:没有赚钱的房子了”的报道,北京市西城区、东城区等核心区相继出现不法分子群体,看起来是合法借贷关系,因此高 “养老”诈骗进入了舆论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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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民日报》发文以公证为舆论风口

7月26日,人民日报报道“谁‘偷’了老人的房子”。 》指出,在“房间养老”诈骗中,“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是导致房屋出售的重要文件,老年人在“委托代理人”的引导下,公证委托书,签署抵押不动产的借款合同,根据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高 根据复印件,老年人们签署了一系列正规的法律文件进行公证,因此他们很难找回原来属于自己家的东西。 该报道大量转载于新华网、网易网、腾讯网等网站。 28日,媒体大量跟进此事,《中国青年报》、《南方都市报》等发表了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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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读者的爆料官方要求删改促使舆论发酵

8月1日,微信公众号《环球时报》发表了“这个中国人最可靠的机构现在卷入了惊天诈骗! 》说,公证处可以阻止欺诈,但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对于公证处发行的现场询问老人的“笔录”,老人也没有做过“笔录”。 在《笔录》中,来自这些不同家庭、不同背景的老人的“回答”完全和雷一样,公证在公证材料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依然发行公证。 对于这些疑问,公证处方面认为最大“有点缺陷”,但不能撤回公证。 当天,读者“@耿直的vx”(认证新闻《环球时报》编辑)发表了相关报道,北京市法律界人士局和市公证协会向环球时报报社施加压力,连续发表了4个微博要求删改。 相关微博引起了舆论的关注,许多读者谴责这种“捂住盖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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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京市司法局积极处理舆论肯定

8月2日,据新华社、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发文,比较因“被房间养老欺骗”而导致公证人规范的问题,北京市法律界人士局和市公证协会已于7月27日组成调查验证组,对相关公证处和公证员 北京市法律界人士与公安、司法部门合作,依法认定案件性质,严惩罪犯,并整合法律服务力支持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北京市法律界人士局和市公证协会将进一步编纂完全相关公证的一些事项的审查程序和业务规范。 “6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有关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需要成人的孩子陪同”。 《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等以前报道的媒体也于次日发表了相关报道,引起了整个网络的转载。 有些公众肯定由相关部门亲自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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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被欺骗的老人继续向法院起诉馀波

8月7日,据《北京晚报》报道,北京老人遭遇“家养老”诈骗后,向朝阳区法院起诉维权,原告高先生说自己家的不动产被廉价出售但不知道,要求法院使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这条消息很快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北京日报》、财信网等媒体公布了相关情况。 截至8月9日12点,相关信息报道2836篇,微博新闻4065条,微信文案102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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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注意】

与“银发修剪”现象相比,舆论场各自陈述自己的意见,寻找根本的提问源,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说出理由

有些舆论从结果追溯原因,逐步追究深入解体。

首先,披着合法大衣的“在房间养老”诈骗越来越猖獗,公证机构作为其中重要的一环,成为大众的矢之的。 一些舆论怀疑公证机构有违法失职的嫌疑,《光明日报》表示公证机构是撒谎者的“上帝的辅助攻击”,“应该是严格、严格、认真的公证,但放弃公平公正大体上就是这个 在哪里设置公证法? 公共场所在哪里? 如果公证员的不公平不正确,公证机关有什么样的公共说服力? ”。 另外,一些舆论质疑公证机构和骗子的好处。 据长江网评论,“在房间养老欺诈中,公证在骗子那里就像假人一样,里面不能减少公证人的“监视自盗”。 深入下去,可能会有“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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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作为欺诈的“重灾区”,银发族的“弱势群体”的刻板印象进一步加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伟才说:“这种欺诈事件有共同的特征,是受骗者因贪婪而被邀请。 为了获得高额的报酬,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此事件中表示了对法律风险的疏忽,但骗子利用的是对老年人自己权利的疏忽”。 浙江大学光华学院讲师章程说:“从源头上看,这件事的根本问题可能是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和老年人认识能力的衰退,在重大的交易问题上,一些老年人相应的认识能力和防范危险能力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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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谈话管理

事件暴露后,政法机关积极介入,一些舆论对此持乐观态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助理研究员刘雁鹏指出:“现在司法行政机关正在展开调查,公安机关对欺诈者采取强制措施,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部门强烈介入,预计失去家园的老年人将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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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舆论认为应对危机不仅仅是“灭火”。 根据浙江大学光华学院讲师的章程,“现在公证机构采用的暂时应对,老人的不动产委托公证需要成人孩子的陪伴,但急救也救不了穷人,只不过是哪里漏了补充。 下次如果出现“开车度过晚年”的谎言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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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议

有些舆论提出建议,讨论应对方法: 一是公证机构加强公证功能。 澎湃情报网指出,“进一步监督公证领域,完善公证机关,重构公证机关的公共说服力,是后续最重要的关心和处理问题”。 第二,依法严惩罪犯。 中国网络评论说:“养老资产管理中应该侵犯民意,无视法律红灯,给予违法犯罪者最严厉的惩罚以维持人民利益,无论涉及到部分人还是涉及到部分机构,执法机构都不应该缓和。” 三是多部门联合纠正。 新京报评论说,对于这种新的“套路深”诈骗,公安和法院之间只要进行新闻共享、事件合并、自主纠正问题,就能突破这种“画皮”。 是完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澎湃情报网表示,与打着“房间养老”这一“法律”幌子的新金融欺诈相比,必须严格关联过程规范和管理细则,在制度层面和实务操作上挂上障碍,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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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建议】

民事事项的处理应该是从紧急灭火到长期管理的完善过程,第一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层是事项,开展比较有效的整改。 第二层是危机警报,立即做出积极的判断。 第三层是追踪本追踪,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具体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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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业论事:积极多部门重拳治理

在“住宅养老”诈骗中,公证商的规范性成为舆论热会议的焦点,北京市法律界人士局和市公证协会已经介入调查、完全相关规范,得到部分舆论的同意。 但是,面对众多媒体和公众的反对讯问,调查部门必须加快进程,动态发表最新进展,认真调查自身的问题,积极表达和解决舆论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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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公证环节外,起草困难、定义困难、恢复损失也是这类事件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北京受骗的老人已经被法院起诉,但据报道,当事人现在没有真正的证据。 根据《新京报》的评论,“通常,民警在警察那里时,如果有借款合同、公证,就认定民事纠纷,并不是刑事立案解决,而是要求当事人向法院处理。 即使上民事法庭,如果公安不进行刑事搜查,从表面证据来看也不容易判断是欺诈”。 这需要公安部门的很多部门合作作战,依法认定案件的性质,严惩罪犯,协助当事人恢复损失,及时解决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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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机警报:加强情绪疏导推进防谎

诈骗犯罪隐藏着巨大的不稳定因素,陷入“在房间养老”的诈骗,失去老年人和住所,负债,不能追逐房间的话,往往有可能会进行访问和示威等过激的行为,蔓延到其他群体。 这需要相关部门积极地感情疏远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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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老年人对社会欺诈的防范意识较弱,对老年人欺诈表现出连锁化、分工化、职业化等优势,不胜防。 有关部门还需要加强老年人防欺诈的推进教育,提高老年人防欺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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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跟踪:立足于矛盾解决提高公证质量

事论性的舆论应对只能扑灭火,结果死羊进牢没办法,相关部门有必要把应对的落脚点放在处理问题上。 国务院于去年9月发表了《加快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的一些意见》,确定“开展老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据报道,欺诈这种行为逐年发生,至今仍很狂暴,法律防火墙依然存在漏洞。 有关部门还需要进行制度性建设事业和立法保障,巩固金融养老制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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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共机构来说,这个事件暴露的弊病可能是案例,但可能是公共机构的通病。 公共机构有必要以此为契机提高公共机构的质量。

……

(全文阅读见《政法民意》年第28期)

 

法制网舆论监视中心罗佳[/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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