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依法维护好公司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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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伊顿:
公司的商业信用非常重要,是公司生存迅速发展的宝贵财富,特别是在民营公司,商业信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司生死存亡,但有时会发生侵犯公司商业信用的事件。 法治是最好的商业环境。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实务报告中,为了继续大力维持民营公司的合法权益,我认为是十分必要的。 检察机关处理的君乐宝被无良新媒体敲诈的事件,向社会传播了良好的法治信号。 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力量,维持公司的商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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