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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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世琴
农村基层矛盾是繁杂琐碎的事,邻居之间的矛盾纠纷是一点无聊的事,但怨恨很长,所以往往不能及时调解和解决,小事大了,有可能引起矛盾的升级。 我注意到年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发表了建设一站式多元解决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全国法院为开展这项事业提供了根本遵守和有力的指导。 我多次参与法院案件的调解,深刻体会到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以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为例,我院特别设立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投诉调解对接工作室,探索了“法院+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调解员”模式,为当地人民构建了解决矛盾纠纷的比较有效的平台。
我有三个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乡镇基础调整委员会,邀请村(居)干部、退休干部和德高望重的老同志担任义务调整员,注意、支持整个社会,参与多元调整。 二是基层必须加强基层对调解员的训练力度,特别是关于法律知识、调整技巧等方面的训练。 三是法院加强调解规则、调解程序与诉讼规则、诉讼程序的连接,确保大量纠纷在诉讼前得到比较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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