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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让乡村建设更好“动”起来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0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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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锦文

乡村建设一直是引人注目的要点话题。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和制定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是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高度提出的,优先迅速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农村振兴 这是乡村建设历史经验的传承,也是对新时期乡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现实应对。

普法:让乡村建设更好“动”起来

从理论层面看,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符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结合相互作用的内在逻辑。 另一方面,生产力决定了生产关系,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社会的迅速发展状况。 另一方面,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成为推动生产力迅速发展、阻止其进步的重要因素。 因此,在生产实践中,为了促进生产力的进一步迅速发展,人们经常适时优化生产关系,为生产力的迅速发展扫除障碍。 乡村建设行动是适应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这种内在要求,促进乡村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提高乡村管理水平,改善乡风乡貌的重要措施。

普法:让乡村建设更好“动”起来

从实践层面看,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满足了当前乡村振兴的客观需要。 乡村建设可以说是乡村振兴战术的重要任务,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问题上的应有之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建设受到重视,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不发达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活人居环境、新闻化建设、饮用水安全、医疗救助等都有了明显的改善,大大提高。 但是如果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放在全面建设的大前景中解体的话,你就会发现现在的农业农村建设还存在很多短板。 这意味着2035年基本上要按照实现新型工业化、新闻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远景目标要求,在“十四五”时期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高农村建设的绩效水平。

普法:让乡村建设更好“动”起来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不仅要明确“为什么”的问题,还需要把握相应的做法论,明确“具体做什么”、“怎么做”,使乡村建设更加“动荡”。 乡村建设行动是许多繁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方面着手。 对此,《建议》确定提出了县域城市建设、村规划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建设和农村生活人才建设的五个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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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重要文案中,推进县域城市建设尤为重要。 在我国,县域自古以来就在国家政权体系和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中具有上启下的重要地位。 “郡治,天下安”就是这个道理。 因此,在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中,要发挥县域城市建设的龙头作用,统筹规划县域城乡建设计划,提高城市政务、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综合服务能力。 特别要以乡镇为公共服务半径,提高乡镇公共服务中心的水平,实现“县城+乡镇”同步快速发展的格局,为促进整个县域的提高和均衡快速发展而努力。

普法:让乡村建设更好“动”起来

在加强县域城镇建设的同时,要加快补充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差距。 这是乡村建设问题上的应有之义,也是现在乡村建设急需处理的现实问题。 例如,必须进一步完善乡村自来水、通村通组公路、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物流快递等基础设施,特别是要把现代新闻技术作为乡村建设的“推进器”,真正使乡村建设随着现代技术的迅速发展而“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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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还离不开比较有效的乡村管理。 多次法治与自治、德治相结合,要增加自治的活力,加强法治的保障,提高德治的正气,促进法治与自治、德治的互补性,互利共赢。 另外,要构建政府管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管理机制,着力构建共同共享的乡村管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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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离不开人才队伍的支持。 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不仅要重视基础设施等硬件,还必须巩固人才队伍这个软件基础。 全面提高常住农民的科学文化素养,大力发展农民职业教育,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同时优化人才返乡创业政策支持体系,通过城乡人才培养交流之路,农村建设人才“不能引进”、“不能停留”

标题:普法:让乡村建设更好“动”起来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1/0108/24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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