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便民措施不容忽视患者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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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四川省成都市民张先生在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区就诊时,她的检查项目被医院直接“公示”在电子屏幕上显示,另外屏幕上还有其他患者的检查项目,还有hiv抗原抗体复合检查等隐私较高的检查复印件 小张由于这个疑问,医院方法不当,泄露了患者的隐私。 该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修改。 ( 11月26日《华西都市报》)
医院在电子屏幕上“公示”患者的健康检查项目是为患者采取的便民措施。 但是医院没有解决患者检查的相关情况,其他相关人员也能看到患者的体检报告,泄露了患者的隐私新闻。 泄露患者的隐私消息,患者容易在思想感情上产生不必要的波动,被有心人利用,可能会引起更大的麻烦。
对比张先生的发现和反应,涉事医院的负责人说尽快修改,当然值得称赞,但“公示”患者的体检项目不能接受“系统有问题,显示这些,正好相遇”。 这表明医院没有意识到“公示”患者隐私检查项目的危害,没有把这个问题提高到法治水平。
医院被整顿,打补丁并不难。 无论是隐瞒医生的姓名新闻,还是解决其检查复印件,只要有想法就有方法。 但更重要的是正视“公示”患者隐私背后的认识问题,举一反三。 便民服务必须在服务方法、服务流程等方面进行改善、优化,而不会影响或破坏被服务者的合法权利。 如果只重视便民,以便民为名侵犯被服务者的权利,很可能会引起麻烦,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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